另外,宋可欣也存了一點小心思在裡面,她想用這個孩子試探一下林奕澤到底有多愛她:如果林奕澤真的愛她,就應該接受她發生的事情,也接受這個孩子。
後來,宋可欣的確後悔了。
林昔簡直就像橫在她心裡的一塊石頭,硌得她難受,也因為林昔的存在,她和丈夫之間始終像是隔著點什麼。
「哎……」見宋可欣面色難看,咬著唇不說話,張翠也跟著嘆了口氣。
「過去的事都過去了,說也沒用。」
「只是,把那個孩子和馨馨放在一起養不行,不是親生的親家母和奕澤肯定不可能一碗水端平。這孩子心裡哪兒能沒有點比較,等以後她大了,想得會更多,」張翠頓了頓,又一臉擔憂地道:「這次是把馨馨推湖裡,下一次指不定做出什麼更危險的事來。」
「那你說我能怎麼辦?」宋可欣皺起眉:「她現在還未成年,放哪兒都不合適,又不能讓她自己在一處房子住,那樣更奇怪。」
「我今天來就是想跟你說這件事,我的意思是先把她送到老家去住一陣子,正好咱們村裡有個叫張強的你還有印象沒?那人今年應該有四十七八歲了,因為家裡條件不好一直沒娶上媳婦,也沒個一男半女的,正好可以讓林昔去他家。」
宋可欣心裡咯噔了一下,顯然沒想到這個方法:「你是說把林昔送給那個張強養?」
這樣不行吧,小一點的時候還可以,現在林昔那麼大了已經有了自己的意識,再送人養肯定不行。
「也不算吧,」張翠搖頭:「那個張強說起來算是你爺爺那邊的遠親,跟咱們能扯上點親戚關係,林昔過去了,就說是在親戚家暫住,這樣聽起來也合適。」
宋可欣明顯心動了,但還是有些猶豫:「可是——這樣是不是不太好?」
「哪兒有什麼不好的,把她送過去,一來可以把兩個孩子隔開,保護咱們馨馨,二來,村裡人簡單老實,在村裡待著也能防止那孩子再生什麼壞心思,越長越歪。」
張翠見宋可欣神情出現鬆動,又繼續勸道:「繼續養在這裡,你也難受,那孩子也會多想,送去鄉下,對你對奕澤、對咱們馨馨、對這個家都好。」
「對她自己也是好事,沒了比較,她也沒法去嫉妒馨馨了。」
「至於這邊,你們隨便說個理由,說她去國外了、去外省了都可以,就是直說身體不好,送去老家住一陣子,人家也不會說閒話。」
——好像的確是這樣。
宋可欣下意識地點點頭。
「那張強那邊媽你聯絡了嗎,對方同意嗎?」宋可欣問。
張翠拍拍宋可欣的手:「放心吧,來之前我專門託人去問了,對方沒說不願意,咱們每個月打點生活費過去就可以了。」
宋可欣又點點頭:在鄉下的開銷不大,出點生活費不是什麼大事。
「那這件事就這麼弄吧。」宋可欣想了想,同意了——這些年,天天面對林昔,她已經心力交瘁。起初還不覺得,越往後她越覺得累,甚至偶爾會覺得是自己對丈夫不忠。
「我就是擔心林昔那邊說不通……」宋可欣面露為難。
「放心吧,這件事我來……」
……
聽到這裡,林昔已經不想再繼續聽下去。
林昔安靜地轉身上樓,回到自己的房價,從書包裡翻出一個已經被壓扁的小麵包啃了兩口便又回到了床上。
——
小說裡,的確有一段,『林昔』被姥姥送去了鄉下老家。
被送到那個叫張強的男人家時,一開始對方表現得還算淳樸熱情,可等張翠一走,那人就暴露了本性。
張強平時沒工作,也不種田,靠著扶貧救濟金過日子,他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