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的這麼認真,感覺自己想招她進派出所的事情有門。
原來派出所是在招戶籍警,警察是警察,但是在這個年代職位有點尷尬。
首先這個職位因為經常要和文字資料打交道,所以最起碼要是高中生,記入檔案的字跡要工正秀美,那麼對於字跡也就有著特別的要求。
而且經常會和老百姓打交道,口才還要好,腦子要靈活,但是這個職位畢竟屬於文職,今後又沒有什麼升值空間,所以待遇有限。
沈嶽看了好幾個人,願意來的不少,可是條件都一般;
他覺得好的人,如李瀾這樣的,人家本身工作不錯,也未必願意挪地。
這一來二去的,職位就空下來了,但是上頭要他招人的事情又刻不容緩,他才會和李瀾提起這事。
李瀾問清楚前因後果以後,就回復了沈嶽。
讓他給自己一兩天的時間和家裡人商量,最晚兩天後給她答覆,當然這裡李瀾還留了小心眼,說好如果到派出所上班,是辦理的入職,而不是調職。
也就是說李瀾的個人檔案可以從原單位轉過去,但是原本的職務不取消,可以找人接替。
沈嶽原本以為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一看只是辦理入職,也就答應了。
這個時候誰家還沒有幾個混的不好的親戚,往近裡說,家裡如果有原本沒有工作的兄弟姐妹,可以來頂替;
而且一份國有企業待遇好的工作值錢得很,運作的好是可以換好些好處的。
李瀾如果真是以後到自己這個清水衙門來上班,那就是自己人,她想最後再得點好處,也是應該的。
這邊李瀾剛和沈嶽說好,回家就和家裡人(林溪、林垸)開起了家庭會議,林溪舉雙手雙腳贊成,林垸反對。
李瀾不以為意地看著自己丈夫:小樣,我還對付不了你。
枕頭風就是厲害,原本持反對意見的林垸,就同意了李瀾換工作的提議。
至此李瀾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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