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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都走吧,我也不是沒人要的,做都做了,什麼都不怕了!
是的,林歡昨晚上雖然喝醉了,但是她很難得的沒有失憶,所有的片段都記得,而且清清楚楚,歷歷在目。
“死變態你,你出去,不然我咬死你,啊!”
可是林歡越叫,梁新民動得越來勁,最後乾脆掰開了她的腿,想要架到自己肩膀上。
林歡也不知是氣的還是被他弄出感覺來了,渾身直哆嗦,咬緊牙關,照著梁新民的胸口就是一腳。
“啊呀!”
梁新民慘叫一聲,一。絲。不。掛的摔個了四腳朝天,林歡鑽進被窩,羞憤難忍地大叫,“你丫給我滾!”
“歡子,你不能睡完了就甩袖子不認賬,你不能始亂終棄!”
“麻利兒的給我滾!”
梁新民撇著嘴,就那麼光溜溜的走了出去,林歡在被子裡薅了一會兒頭髮,實在憋得難受,只能爬出來穿衣服。
可哪有衣服啊,衣服都讓梁新民那廝給扔浴室了,估計還跟水裡泡著吶。
好在賓館的衣櫥裡有大浴袍,不然林姐姐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
剛穿好浴袍,梁新民就又回來了,丫的衣服脫在了大門口,剛去樓下買了兩碗餛飩。
“嘿嘿歡子,你餓不餓?先吃點東西,你再削我行不?”
林歡一看見梁新民,自己個兒那些淫。蕩的畫面,就可勁在腦子裡蹦噠。
“你怎麼還不滾?我不餓,你趕快滾!”
林歡吼完,紅著臉轉過身去,梁新民放下碗,撲過來抱住了她的大腿。
“歡子!”
這應該是梁新民幹過的最煽情最不要臉的事兒了,就這麼跪在地上,臉貼著林歡肉了吧唧的屁股蛋子。
“歡子你削我吧,你就是削死我我也不走,你昨天雖然喝醉了,可你一直都知道我是誰,你不是拿我當替身。你心裡苦我都能明白,我那些破事你也都知道了,你就不能不管我。你昨天親口對我說的,以後你疼我,我也疼你,既然沒人對咱們好,那咱們就自己對自己好。你不能說話不算話,你得對我負責,我現在無家可歸,以後就跟著你了。反正我是屬狗皮膏藥的,你甭想甩了我!”
林歡怔住了,心上的某個地方,彷彿被一片羽毛輕輕拂過,有點癢,又有點澀。
“你這是幹什麼呀你?你還是不是個老爺們兒了?呵呵,你以前費盡心思給我下藥,給我添堵,不就是想幹這個事兒嗎?好啊,現在你都幹完了,也該滿意了吧?大家都是成年人,誰也不用給誰負責,你無家可歸,我也無家可歸,現在我是泥菩薩過江,你跟著我也沒什麼意思,還是趕快走吧。”
林歡說完,眼裡湧起一股熱浪,什麼都看不真切了。她這番話裡,究竟有幾分真,幾分假,幾分實,幾分虛,恐怕連她自己都掰持不清了。
梁新民一動也沒動,手臂收了收,卻是抱得更緊了。
“歡子,不管你怎麼說,我都不會走的,我愛你,我活這麼大,就愛過你一個人而已。我知道我以前傷害過你,你肯定特膈應我,你打我吧,只要你能出氣,打死我都成!”
林歡咬著嘴唇,眼裡的淚落下來,“梁新民,你丫就是個神經病!”
作者有話要說:別打我,我懺悔,嗚嗚…
趁著林歡吃餛飩的工夫,梁新民出去給她買了身衣服,那搭配得絕對有品味,光那身羽絨服就八千多塊。
哎?大家問他怎麼還有錢?呵呵,大家別看丫不學無術的,其實平時也沒閒著。
原來錢富裕的時候,梁新民就搞了各種各樣的投資,首先是古董。
梁新民喜歡玩,花鳥魚蟲什麼的都玩,但他不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