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覺得呼呼哈哈的感覺好過癮。現在我又在吃香腸,牙齒咬在腸衣上,濃鬱的肉香就嘩得一聲衝進口腔,刺激著敏感又發達的腺體開始狂歡,口水粘在香腸上,連同香軟的肉一起吞下,嘻嘻哈哈唱著歡快的歌,讓貓通體舒暢。
吃到第七根,我被那個攤位後面總是笑眯眯地刷醬的人抓住了手腕。一定是香腸太好吃,好吃到我忘記了表演,用本能詮釋著大快朵頤,連這人什麼時候停止了吆喝,變了臉色都沒發現。後來就是我被他抓著手腕教訓,周圍散落著一地竹籤。這麼貓贓俱獲的場面,連看起來平時很喜歡勸人網開一面的大媽都沒有靠近我們倆,而是選擇站在小吃攤邊上,嗑著瓜子,附和著店主,和他一起教訓我。
小吃攤的刷醬人也是便利商店的老闆,在數落完我恬不知恥,沒有公德之後,他開始細數這些年獨自經營便利店的諸多不易,樁樁件件,如果我不是本次不要臉蹭吃事件的當事人,我都想飛奔上樓,把她叫下來一起聽,我倆可太喜歡聽八卦了!
天已經完全黑了,其實怪我,第一次下樓梯,還是27層,耽誤了點時間。周圍的大媽突然意識到自己還有個家要回,終於站出來勸他放寬心,並提出了讓他帶我回家拿錢這個解決辦法。
於是老闆牽著我,重新走進了小區,這回保安沒再檢查居民卡,因為剛剛他也看了半天戲。
我們走進電梯,老闆問我我家在第幾層。我很猶豫,是去打擾她好呢?還是去打擾他好呢?思來想去,我做下決定。畢竟我救過他的命。而她不認識這樣的我,如果跟她說我其實是她的小貓變的,她可能會直接報警,或者開啟電腦讓古天樂來砍我。她跟我說過,這些年因為自己沒有錢,成功避免了多次詐騙陷阱,現在讓她掏錢解救素未謀面的我,她可能會將我連著店主一起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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