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清楚崖州的經濟狀況走勢**為何是受到本地土地兼併嚴重的影響,首先得明白明末的土地兼併究竟是一個什麼的社會現象。(.)
明末土地兼併狀況對於當時社會形勢所造成的影響,在後世也是被許多學者研究的重要課題。普遍的看法都是認為嚴重的土地兼併導致了大量農民失去土地,從而使得當時的社會階級矛盾逐漸激化。而由於自耕農是當時國家稅賦和徭役的主要承擔者,失去土地這項賴以生存的財產之後,政府的財政收入也因此而大幅減少。另外手握大量土地資源的地主階級越發強大,對封建中央集權也形成了一定的威脅,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中,除了一部分轉化為地主的佃農之外,還有許多人成了到處逃荒要飯的流民,而這些人一遇到社會動盪,往往會扮演一點就炸的火藥桶流民跟流寇之間,真就是隻是一字之差而已。
在這個過程中瘋狂出手兼併土地的除了地主豪紳之外,還有大量的王公勳戚這種特權階級,利用一紙皇命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將無數百姓的土地收入到自己名下。萬曆年間,明神宗朱翊鈞一次賜給封藩河南的福王土地兩百萬畝,讓河南的耕地幾乎被他一人包圓,後來河南土地不夠數,還從山東、湖廣劃出一部分地皮給福王。而天啟年間明熹宗朱由校下令撥給桂王、惠王、瑞王和遂平、寧國兩公主的莊田,少的幾十萬畝,多的甚至達到了三百萬畝。當時的耕地開墾很有限,這樣自然會有一些州縣出現無地可撥的窘境,居然還要勒令當地百姓分攤這空頭地租,時稱“無地之租”,也算是刮出了花樣,刮出了水平。
當時還有一個土地兼併的犧牲品,就是衛所軍系統。作為以建設兵團形式存在的衛所軍,在明後期已經逐步由軍隊變成了專業農民業餘兵,而軍屯的土地也大量被地方軍頭和王公勳戚所侵吞,屯田的軍戶也逐漸變成了這些人的農奴,景況甚至比租種地主土地的佃農還悲慘得多。所以明末的衛所軍中出現大量的逃役,導致軍中空額狀況嚴重,戰鬥力也下降到慘不忍睹的程度。執委會從很早之前就把衛所軍的實力定位為戰五渣,這其中並不是沒有道理。
《明神宗實錄》中有記載,當時的全國耕地中,僅僅是皇室和官紳所佔有的不納糧的土地,竟然就已經超過了耕地總面積的一半,帝國失去了大量的稅賦,致使整個明朝的中後期國家財政一直都處於非常慘淡的境地。(.)崇禎上臺後,國庫每年的進賬甚至還不如揚州的鹽商。官富而民窮,紳富而國困,這樣的國家在面對內憂外患,天災**的時候,抵抗力能有幾分,就不言而喻了。
而出現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封建制度的土地私有制。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形態,其實質就是農業經濟,任何一個封建王朝都是以維護農業經濟為根本,這樣土地就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封建社會個人財富的象徵,不管是官僚、地主還是普通百姓,都把土地當作了唯一的投資物件。而這就給予了有錢有勢者足夠的動力去不斷兼併土地,這種趨勢不是朝廷頒佈幾條發令,或是修改一些稅制就能阻止得了的,唯一能夠改變這種狀況的辦法就是從根子上改變土地所有制。
駐崖辦對本地形勢變化的態度很明確,不能眼睜睜看著崖州的經濟狀況因為土地兼併而迅速下滑。這不僅僅考慮到崖州是穿越集團目前最大最主要的商品傾銷地和人力來源,維持這裡的社會安定和經濟繁榮對穿越集團意義重大,而且駐崖辦也擔心這裡的治安局面一旦惡化,會引起外部的關注甚至是軍事力量介入。對執委會來說,在目前這個打基礎的時候讓明朝廷對崖州這地方投入過多的注意力顯然不是什麼好事。
但現在所有人都很清楚崖州目前狀況的根源是在土地所有制上,而想要改變這件事的難度相當之大。執委會可以在勝利港大本營附近大規模推行土地公有制,是因為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