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化驗室,聶傾拿著化驗結果走回刑偵大廳。
長假結束,人都回來正常工作,這個大廳裡終於又恢復以往那種吵吵嚷嚷、呼來喊去的場景。
聶傾進門時剛好跟上完廁所回來的池霄飛打個照面,倆人對視一眼,又分別默默地扭頭走開。
“組長,”座位上的劉靖華看到聶傾過來便衝他揚了下手,“賀甜的人際關係基本查清,沒什麼特別值得注意的。”
聶傾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微微點頭,“先把了解到的情況說來聽聽。”
“好。”劉靖華拿過自己的筆記本,對著說道:“賀甜今年三十四歲,未婚,也沒有公開的交往物件。家裡除了父母以外,相處比較近的親戚就是她舅舅一家。外公外婆都已經去世了,爺爺奶奶似乎從小就對她不好,所以長大以後很少聯絡。她目前是獨居,住址在五華區教益路68號戎錦花園,12號樓501室。房子是她四年前買的,房產證上寫著她跟她父母的名字,不過她的父母目前住在西山區二十四中附近的豐寧小區,3號樓201室,已經住了快十年了。”
“戎錦花園?”聶傾在腦海中努力搜尋起有關於這個小區的資訊,可是卻什麼都沒想起來。
劉靖華猜到他在想什麼,便接著說:“這個小區組長可能沒怎麼聽說過,五年前新建的,房價適中,地理位置一般,主要的客戶群體是剛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人。”
“房價適中……”聶傾低頭沉思,“奇怪,這倒是個例外。”
“組長,你說什麼例外?”
“賀甜的生活條件,你不覺得跟其他幾位被害者——包括失蹤的周俊在內——相比起來,顯得很一般麼?”聶傾抬起頭問。
劉靖華聽完眉頭便下意識一皺,“這麼說來確實……其他幾名被害者在咱們市都算得上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並且個人資產都不少,從住所上就能看出來。而賀甜卻只是一名普通的雜誌社編輯,工資拿得不高,住的地方也一般,雖說房子是她自己買的,但根據我查到的情況來看,她當初買房也是透過按揭,直到現在每個月還要還兩千塊的房貸,日子過得並不寬裕。”
“這樣就說不通了。”聶傾眼睛有些出神地盯著自己桌上的木製筆筒,沉默了片刻才道:“如果我們依然按照原先的思路進行推測,那麼在七年前,賀甜作為林暖那場手術的直接參與者,肯定也得到了一筆不小的‘封口費’。即便當時她的級別僅僅是一名器械護士,拿到的錢可能會比邱瑞敏和楊正東他們略少一些,可也不會少太多。因為一旦被她發現他們幾人當中存在收買不均的情況,她就很可能會因為這種不公平而心存不滿,從而把事情給捅出去,那樣對蘇永登來說反而更加危險。所以,我想他應該不至於在這件事上摳門。”
“可是組長,如果賀甜真的拿到了這筆鉅額封口費,那她為什麼不用呢?”劉靖華滿臉都寫著想不通,“聽賀甜的舅舅說,賀甜這幾年來因為換工作和買房子的事情,把自己逼得非常緊,難得攢下來些錢還惦記著要孝敬給她爸媽,她自己其實活得很辛苦。你說她手裡要是真有一大筆錢,早拿出來用多好?何必要強迫自己過苦日子。”
聶傾微微搖了搖頭,沉吟道:“有錢不用無非是兩種原因,一種是不想用,一種是用不了。你覺得賀甜會是哪一種?”
“我覺得應該是第一種吧?”劉靖華的語氣不太確定,“錢都拿在手裡了,怎麼會用不了?我猜她可能是擔心會被人發現這筆錢的存在,到時候如果有人質問她錢的來路,她不好說明,因此才選擇不用。”
“你說的這種情況的確有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聶傾說完用指尖在手邊的檯曆上點了點,又道:“倘若拿到錢的時間尚短,賀甜因為心虛而不敢用這筆錢倒還說得過去。可現在已經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