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課,皮特把平板電腦跟筆記本都塞進他的揹包裡,收拾好他的小書包,決定先去找教授談談物理學的問題。
他剛背上書包,就見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走了過來,對他笑了笑,問:“你聽懂了剛剛教授的意思了嗎?”
皮特看著他,點點頭,伸手掏出平板來,將裡面的筆記翻了出來遞給他。
對方直接坐在皮特旁邊的椅子上開始看平板電腦裡面的內容,他翻了一遍,又拿出了書在上面標註了幾下,直到他看完,這才把電腦還給皮特:“真是太感謝了,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來感謝你,真的。”
皮特對他笑了笑,沒回答。
實際上,他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在皮特的腦子裡,他知道不能太拽了,因為那樣不好。可是他腦子裡又有一個聲音告訴他,愚蠢的凡人就該跪舔天才,而且是富可敵國的天才!
皮特有種自己都要精神分裂了的意思。
他再次收拾好自己的東西,背起書包離開教室。
首先,教授需要跟他來一場科學性的辯論,然後他們解開幾個公式,再做個推導之類的;緊接著,他可以去吃點兒熱狗,順便再來一個冰淇淋就更好了。想到冰淇淋,皮特不由得面露笑容,恨不得馬上就能飛到熱狗攤上去。
然而,他也就走了沒有二十米的遠,就見一個衣著十分不和諧的醉醺醺的男人迷茫地看著四周。
所謂的衣著不和諧,那是因為這種衣服實在是太眼熟了——吉姆跟史波克就穿過,而皮特打賭,這種布料並非現在的科技產品,所以……這個人跟吉姆是一起的?
他在這個男人還很迷茫的時候馬上衝了過去,大叫:“叔叔,你怎麼在這裡?快跟我回家,瓦肯人等著你呢!”
果然,男人一聽到“瓦肯”這個詞,馬上就跟著皮特走,一點兒不需要皮特再多說半句話。
皮特帶著他找到了還在上課的愛德華多。
“你確實說了瓦肯,對吧?”男人盯著皮特,小心翼翼地問,“瓦肯——尖耳朵,鍋蓋頭,還有一身的綠……對吧?”
皮特坐在愛德華多教室外面的地上,一隻手託著下巴,另一隻手揪著他的書包揹帶,眼睛斜著瞥向男人。他沒說話,但是嘴角上翹,看起來像是在笑。
“小子,我可真的是很有耐心了!”男人坐到皮特身邊,一臉的無奈,“他身邊有個金毛小子沒?藍眼睛的,金毛,看起來挺萌的,還有點兒……發傻?”
“過敏體質哪家強?”皮特忽然開口。
“企業號裡找艦長!”男人馬上回答。
很好,暗號對上了。
男人說:“我叫麥考伊,是個醫生,你知道的,吉姆那個小混球各種惹是生非,我幾乎都是他的專屬醫生了!”他嘆了口氣,“不過,沒辦法,他就是這樣的混球,誰也沒辦法,對吧?”
皮特聳聳肩,沒回答。
皮特想,如果他現在告訴麥考伊醫生,關於吉姆跟史波克的事情的話……醫生會不會暴怒起來殺掉史波克,或者是幹掉吉姆?這可真是人間慘劇。皮特一點兒都不想看到……但是,如果他不告訴麥考伊醫生的話……那麼一旦事實真相太過沖擊……醫生會不會心臟病突發?
鑑於二十一世紀的醫學不夠發達,皮特決定做個好人。
他問:“那麼……麥考伊醫生,你知道……吉姆,是的,你知道他有沒有喜歡的人?或者是……他喜歡什麼樣的人?”
“啊哈,小子,你可別打聽這個——據我所知,這小子啊……他的情史可以繞地球一週還要多,但是,我不認為他喜歡她們……這很難解釋,他喜歡她們,但是他不愛她們,就好像你吃東西——你喜歡熱狗,但是如果有更好吃的,你肯定會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