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給她寫過信。”她道,“她接受記者的採訪,就銀行搶劫犯作了心理分析,我寫信指出她的錯誤。因為她說得不全面,不準確。她所說的那起銀行搶劫案,發生在a市,我恰好看見了劫匪。她說,銀行搶劫犯多半都是青壯年男性,可是,我可以肯定那天我看見的是女性,因為她穿著絲襪,我正好看見她的褲腿,她沒注意我……”
“後來呢?”
“她收到信後,馬上就作了回覆,她說想見見我。我告訴她,我在j省的鹿林鎮。她問我,我們這裡有沒有火車站,我說有。於是,她就約我在火車站碰頭。那時,我已經決定要離開家了。我想我也許能讓這人幫我買張火車票。”
“後來呢?”
“我在火車站遇到了她。我對她說,我在這裡打工,我的父母都死了,我是孤兒。”
“她相信了你?”黎江懷疑地看著她。
“可不是?”
“說說你們相遇時的情形。”
“我剛剛說了,我們約好在火車站碰頭。我正在跟人打架,她看見了,就走過來幫我解圍。然後她馬上就認出了我,因為我曾經給她寄過一張我的照片,她知道我長什麼樣。我當時想把一條狗埋了,我問她有沒有辦法。她說,她認識一個朋友可以給狗安排後事。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她過去也養過狗,一條金毛巡迴獵犬。那天我們沒上火車,她替我把狗火葬了。其實那條狗只不過是條流浪狗。那天我看見有人在欺負它,就想救它。”
“她是什麼時候提出收養你的?”
“把狗處理完畢。在狗的墓地上,她問我願不願意當她的女兒,她說當她的女兒,她會讓我去唸書,讓我成為我想成為的人。她還說她沒孩子,她一直想要個孩子。我被她嚇了一跳。她說我可以慢慢考慮,但最後我還是跟著她走了。”
黎江半信半疑地看著她,“就這樣?”
“就這樣。”
“按理說,她應該會調查過你的過去。”
“如果她調查過,她就應該知道我不是兇手。——她比某些人可是聰明多了。”她鄙夷地掃了黎江一眼,“我相信,她不會讓一個兇手陪伴在她身邊那麼多年。”
“好了,別問了。黎江,讓她走吧。”谷平道。
黎江苦笑。
“李老師也不一定會調查過她,”谷平道,“因為她就是這麼一個任性的人。如果她喜歡誰,她才不管對方是什麼樣的人。而李老師喜歡她,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實。也許在收到異書的信時,她就打算收養她了。”
“她是個犯罪心理學家,她怎麼會……”
“當然,也有可能她真的調查過。那就像異書說的,她不會讓一個兇手陪伴在她身邊那麼多年。她一定知道異書不是兇手,才會真的把她當女兒養大。另外,”谷平側過身子,面向黎江,“我們都知道,案發當天清晨,她有其他訪客。所以,沈異書不是唯一的嫌疑人。再說,沈異書的殺人動機也不明確……”
“也許,李殊楊最近發現了沈異書當年的同夥,她要報警抓這個同夥,而沈異書為了保護她的這個同夥……”
真是越說越離譜!
“黎江,異書當年有沒有參與此案還是個謎。現在就認定她有一個‘同夥’,未免太武斷了。”谷平道。
黎江沒話說,“如果她逃走怎麼辦?”
“我會看著她。我會住在她那兒。——上次李老師說,我的房間還是老樣子。”谷平向她投以詢問的目光。
“是的,在你之後,再沒有收過別的房客。”她道。
黎江沒說話。
“我可以走了嗎?”過了會兒,她問道。
一個小時後,她終於在谷平的護送下回到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