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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人說的每一個字他都能聽到,但連在一起他就不明白了。
什麼意思?你在說什麼?
曲湛在他身邊坐下,一手撫上他的臉頰,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做了個自我介紹。
重新認識一下吧,我叫曲湛,三年前來到這個村子,憑著裝瘋賣傻和八年的當兵驗,蒐集到了福林村食人的證據。
你應該看過熱搜了,網上的文章是我寫的,媒體也是我找的,報警也是我報的。
說到這兒,曲湛頓了一下,又俯下身,湊近時安:要不是我報警及時,你就死了,我救了你,你是不是該好好感謝感謝我?嗯?
他把腦袋埋進時安的頸窩,使勁吸了一口,感嘆:好香啊,真好聞,怪不得我那個叔叔屍體都分解了也要娶你。
時安一直在聽他提到他已死了的叔叔,他隱隱猜到了曲湛的意思,但是有點不敢相信。
你叔叔娶了我?死了二十年?
嗯。曲湛漫不心的應了一聲。
自從埋到他身上,曲湛就沒再起來,脖子吸夠了,就往下移,去吃他的櫻桃。
敏感的地方陡然被吸,時安忍不住輕撥出聲,啊
好甜。曲湛微微抬起頭,去觀察時安的表情。
時安眼神亂飄,猝不及防的對上了曲湛那雙深沉的充滿慾望的眼睛,嚇得他趕緊挪開。
又甜又軟,我那叔叔真是好福氣,死了這麼多年,還能有這麼漂亮的老婆給他暖被窩。
曲湛往上挪了挪,鼻尖抵著時安的鼻尖,兩人的氣息交纏在一起。
不像我啊,好好一個大活人,每天只能睡冷炕。
提示的這麼明顯,時安再怎麼笨也該明白曲湛的叔叔是誰了。
但他還是確認了一下,你叔叔是曲晉之?
終於想明白了,曲晉之輕輕咬住他的唇珠,要想這麼久,好笨。
嗚嗚
時安被吻住了,沒法說話,但他還是哼唧了兩聲以示不滿。
又欺負他,又罵他笨,好過分。
把時安親的臉頰通紅、眼中含淚、氣息不穩,曲湛才滿意的把人放開。
但也只是放開他的唇,並不是就放過了他,曲湛低下頭,又起親他別的地方了。
一邊親,一邊含糊不清地說:很小時候,我曾被人販子拐走,是我叔叔把我找了回來,所以我對他的感情很深。他死的時候,我才剛七歲。
不過我比一般人早熟,那個時候我就知道傷心了,我想長大以後,如果他還沒被找到,我就去找他。
初中畢業以後,我叔叔的失蹤案成了懸案,家裡所有人都放棄尋找他了,但我不想,我就去當兵了。
一邊當兵,一邊調查他失蹤的事,還真的有了發現,這個福林村很不對勁。
退伍以後,我就來到了這裡,我裝傻,是想放鬆他們的警惕,找到這裡的不對勁,沒想到發現了大秘密。
這裡的人見我是個外鄉人,還是個傻的,就想吃了我,幸好我當了好幾年的兵,能打,才僥倖活了下來。
其實也不光是靠我一個人,還有我叔叔,他發現我來到這兒調查真相,就一直護著我。
村子裡的人發現我雖然傻,但是不好惹,還被鬼護著,漸漸也就不管我了。
在這裡蟄伏三年,總算是將這裡的真相公之於眾,也算是幫我叔叔報了仇,雖然他可能也不需要我報仇。
所以我很生氣。
時安的衣服幾乎全被剝下來了,因為舔舐與親吻,他的身體不受控制的發抖。
說話的聲音忽然沒了,他還有些迷茫。
為什麼停住了?說完了嗎?最後一句說的是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