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3 / 6)

小說:竹馬非良駒 作者:碗碗

,跑步跑到腿軟的時候,吃不飽飯的時候,餓得在床上輾轉反側的時候,路過小吃街看著別人大快朵頤的時候……何苗想過放棄。放棄多簡單,只要四個字“我放棄了”就可以辦到,她就可以像以前一樣過舒舒服服的日子,每天沒課的時候睡到自然醒,想吃什麼零食就吃什麼零食,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吃肉就吃肉。

可是不可以,想到那一天她按捺著內心的激動站在陸辰軒背後聽到的那句話。陸辰軒當然是無意的,而且這句話也不見得有多傷人。但是何苗喜歡陸辰軒啊,她把他放在心裡放在眼裡,而陸辰軒卻連她的名字都沒有記得,就只記得她是一個胖胖的女生。這不是何苗願意留給陸辰軒的印象,她也想美美的,讓陸辰軒記住她好看的漂亮的可愛的樣子,而不是隻是一坨沒有名字的肉。

每次想到那天迎面而來的羞恥感和自卑感,何苗就告訴自己絕對不可以放棄,雖然從小到大何爸何媽從未對何苗有過嚴格的要求,規定她要做到什麼什麼,像誰家的孩子一樣優秀什麼的,但是何爸何媽教育過何苗,做什麼事情都不可以半途而廢,認定了的事情,只要是對的是好的,就應該堅持到底,這樣才能有所收穫。

就好像小時候跟爸爸媽媽去爬泰山,她覺得累停在半山腰就不想動了,爸爸告訴何苗,停在半山腰的話只能看到光禿禿的石頭,只能看到半山腰上的風景,而如果到了山頂就會看到壯觀的日出和不一樣的更美更好的風景。那個時候她還小,但是仍舊乖乖地跟著爸爸媽媽一步一步往上爬。至今何苗仍然記得山頂上的風景到底有多美,遠遠超出她的想象,她永遠也不會後悔跟著爸爸媽媽爬到山頂,多流的汗水,多受的累都是值得的。

所以何苗的身上其實一直都有一股韌勁,也許有些事情她並不認真對待,算了就算了。但是倘若她認定了一件事,決定去做它的時候,沒有什麼能夠讓何苗輕易改變。

於是當丁天再一次勸說何苗放棄的時候,何苗堅決地搖頭,道:“不行,不可以的。”

如果放棄了,她就永遠瘦不下來,永遠不會擁有那種她想要的自信和令她自己滿意的自信,如果她放棄了,她就永遠都只能做一個被人記住的胖子,這不是何苗想要的。

何苗不放棄的話,丁天只好放棄。他看著身邊氣喘吁吁汗流浹背卻仍然堅持的何苗,輕輕說道:“不管多苦多累,我都會陪你走下來,既然不放棄,那就加油吧。”

既然不放棄,那就加油吧!何苗默默地記下這句話,告訴自己一定要加油。

過了沒幾天,當丁天被迫穿上何苗交給她的短袖時,丁天整個人都不好了。那是一件何苗從網上定製的短袖,背後印著大大的照片,某韓劇男主角的海報,何苗的最愛。

何苗哈著口水告訴丁天:“我給這件短袖取了個名字,就叫減肥神器勵志短袖,你穿著它在前面跑,我呢,後面跟著,只要看到男神的照片就有動力了,就絕對不會放棄了!”

丁天憤憤不平地指著自己的臉說道:“我可以反著帶你,貨真價實,不比一張照片有吸引力的多。”

何苗翻了個大大的白眼,說道:“不好意思,孔雀先生,老孃對你沒興趣!要是能把陸辰軒的照片影印下來效果肯定更好,但是吧,那樣做就太明目張膽了,而且還侵犯人家肖像權,最主要的一點是,如果你穿著影印了他照片的短袖跑步,大家肯定會以為你喜歡他,你這個對手太強大,我才不要為你們製作緋聞呢。”

丁天忍不住揉亂了何苗的頭髮,沒好氣地說道:“你這腦袋裡到底都裝了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啊?你讓我穿男星的短袖倒是不會有你所謂的緋聞,但是這是對我大大的侮辱好嗎?!”

何苗安撫他:“親,你要乖乖的,為了我的減肥事業犧牲你那麼一點點光輝形象怎麼了?還是不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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