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淺夕:[所以買奶茶途中動手的不演算法外狂徒?]
陸離錚:[那圍觀不阻止的你又算什麼?]
餐盤裡的烤串已經冷透了,油脂凝在表面,鍾淺夕嘗試著咬了一下口,難以下嚥,她囫圇吞掉,又回飲品櫃前給自己挑了瓶可樂。
感冒初愈的放縱最痛快淋漓。
陸離錚這人壞透了,他在拉自己下水,大有共沉淪的意味。
法律幾時規定了圍觀打架不阻止算犯法?
鍾淺夕試圖找到法條來反擊他,可每個專業答覆後都跟著,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派出所會找你詢問案情,希望你把自己看到聽到的如實反映,不得有意隱瞞或者虛構事實,你是證人。[2]
她拿溼巾擦手,反覆揉搓到手背發紅,溼巾自中扯碎,終於被迫承認。
如果真的到需要她作證的地步,大機率會為陸離錚做偽證吧。
久不回覆,手機震動起來。
鍾淺夕猶豫著接通陸離錚的通話。
清冽悅耳的嗓音傳過來,帶著點兒吊兒郎當的調笑,“生氣了?”
“沒有。”鍾淺夕輕聲回。
“那不回我訊息?”陸離錚意味深長問。
鍾淺夕隨口應,“剛剛我在吃飯。”
“你別跟你哥扯這個犢子,起開,把錢收回去。”
話音沒落下,不知道後面哪桌剛吃完,正在瘋狂撕扯到底誰買單,兩方都是大嗓門。
“老闆,你把錢還他!憑什麼收他的不收我的!你今天就得收這個!”
陸離錚嗤笑,“那現在是吃完了,到出空來了是吧?帶傘了嗎?”
“沒帶。”鍾淺夕誠實道,“我準備等雨停。”
那邊傳來走動的聲響,很快就又安靜下來,她猜這人估計是換了個地方坐。
“可以。”陸離錚懶洋洋地講,“那我陪你等雨停。”
她決然否定,“不用了。”
陸離錚略過她的要求,“你有耳機嗎?太吵了,我根本聽不清你說什麼。”
“有。”鍾淺夕在書包內層翻到耳機線戴好,“現在能聽清了嗎?”
傳導的確好了許多,低醇的嗓音磨得耳畔酥麻,“淺淺啊。”
陸離錚字正腔圓的念她的暱稱,偏偏尾音勾挑,拖長後顯得繾綣旖旎。
他又笑了聲,惡劣地戳破,“我怎麼不知道小靈通還能接耳機線?解釋下?”
“……”鍾淺夕啞然,幾秒鐘後她清潤答,“騙你就騙你了,還用挑日子嗎?”
“不用挑。”陸離錚氣樂了,“給你騙……還有,真別掛。”
鍾淺夕是不記得他還有下雨天要人陪這詭異習慣的,況且又沒打雷,但也懶得爭論,乾脆就順他的意思連著麥。
她已經不是那個需要別人來付電話費的小女孩了。
“你平時有什麼喜歡聽的嗎?”沉默半晌後陸離錚再度開腔。
鍾淺夕怔然,從心說,“提琴曲吧?”
陸離錚慵懶答,“我只會拉小提琴,拉得應該還不錯,你要聽嗎?”
她答,“要。”
腳步與細碎翻找聲交織在雨聲與燒烤店的瑣碎閒聊裡,鍾淺夕趁這個時間去結賬,她摘了單邊耳機問價格。
後桌是一男一女,男人堅持道,“……我必須得送你,月黑風高暴雨天,殺人放火好天氣,這哪兒行啊,先送你,我再打車回來,沒事兒,不麻煩。”
鍾淺夕忽然明白了陸離錚的想法。
他調過弦後給鍾淺夕演奏了拉赫瑪尼諾夫34-14《練聲曲》。
琴音悠揚舒緩,主調如絲如縷,纏綿悱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