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沈念看來,沈長偉暴打原主,也不單單是不想給原主錢,更有在原主身上發洩自己的負面情緒。
沈長偉一直就有暴力傾向。
他不僅愛賭,抽菸喝酒一樣很兇。尤其是喝完酒之後,脾氣會變得非常的暴躁,一句話不對就輕則大發雷霆,重則對著家裡人暴力交加。
而原主,就是在這個家裡面挨他的打,捱得最多的那一個。
至於原主的母親趙西英,這時候正在跟沈長偉鬧離婚。
因為沈長偉愛賭,賭起來很瘋狂的那種。
他們兩口子本來在雲南開店,結果沈長偉每次進貨的時候就拿著那些貨款偷溜去賭,還在外面欠了一大筆錢。
於是最後紙包不住火,拿著貨款去進貨的沈長偉沒有把貨品帶回來不說,反倒是那些追債的人找到家裡來。
沈長偉賭博輸爛的事,趙西英終於全都知道了……
雲南的生意是做不下去了,趙西英及時把剩下的那些貨品處理完,然後拿著這些錢帶著小兒子沈洋跑去了孃家住,卻把原主丟給了沈長偉。
沈長偉現在沒錢,還欠了那麼多的外債。
老婆趙西英要跟他離婚,又帶著小兒子沈洋跑了。
沈長偉拿他們沒辦法,原主在他這裡,可不就成了他唯一的出氣筒了。
第121章
沈念躺在床上一邊恢復體力,一邊梳理原主的記憶。
原主現在十三歲,還在唸小學六年級。但是她也只能唸到小學六年級了,因為在這個暑假,這具身體的親生父親沈長安便會把她以三萬塊錢的價格,賣給一個三十多歲,一直娶不上老婆的男人做媳婦。
原主被賣的那天,雙手死死的抱著沈長偉的大腿,發出絕望的哭喊,“爸,爸,求你別把我嫁出去……我以後聽話,我也不念書了,我一分錢都不花了……我,我給家裡掙錢……求你別嫁了我……”
她哭的撕心裂肺,可換來的卻是沈長偉鐵石心腸的訓斥。
因為就算原主說的都是真的,那又怎樣?
沈長偉他現在很需要錢,只有賣了原主,他才能一下子拿到那三萬塊錢。
“嫁人是為你好!哪個女人不用嫁人啊?你嫁過去以後就有人養了,還不用幹活,有吃有穿的,多舒服啊!”
於是,原主就這麼的以嫁的名義,被沈長偉賣掉了。
沈長偉賣完原主後,第二天就去趙西英的孃家,找他的老婆和孩子去了。
他對著趙西英說盡各種好話,終於求得趙西英答應先不離婚,再給他最後一次機會……最後,他們兩口子拿著賣了原主的那三萬塊錢,帶著小兒子沈洋去了外地打工。
在去外地打工之前,趙西英問過一句,“那念念怎麼辦?”
沈長偉,“沒事,讓她在老家待著,我爸媽不會看著她餓死的。”
趙西英聽他這麼說,就再沒問過原主了。
然後也沒有然後了。
因為原主在第二年的時候,就因為被強迫懷孕,年紀又太小,死於難產。
於是就有了沈唸的到來。
清理完原主的記憶,也恢復了一些體力的沈念下了床,一瘸一拐的找東西來固定右小腿。
原主的這個渣父是一定要收拾的,買了原主回去當媳婦,對年幼的她下手,害得她難產死了的垃圾老男人,她也絕對不會放過。
但是在收拾這些垃圾之前,沈念要先把這具身體養好。
原主在剛剛被沈長偉暴打中,導致右小腿有輕微的骨折了。之後的她沒能去治療,在家裡做事瘸腿還被沈長偉惡狠狠的痛罵了一頓。
“不就是打了你一頓,就在這裡給老子裝瘸子了。你再給老子裝!小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