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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子良說的可不是那種往半空中一扔,刀就不見了的魔術。
事實上,他不不知道刀是怎麼美的,不過沒關係,他只要知道那刀會沒就可以了。
哦,到這裡,大家也都想到了吧。
不錯,就是晚餐時,大家都用到的刀叉。
兇手,就是用那些玩意,將死者給殺死的,那之後,自然也不需要去處理兇器,因為只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早餐出現的時候,晚餐的刀具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不見嘍。
就是這麼簡單,但是,因為思維習慣的原因,當時在場的人,都沒有第一時間想到這一點。
哦,對了,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兇手行兇之後,除了臥室內,其餘的地方卻沒有血跡。
呵,這個問題更簡單了,擦乾淨了唄。
對,就是在兇案現場,兇手把死者切了之後,慢慢悠悠的把身體擦乾,然後在安然的走回自己的臥室。
嗯———我知道這聽起來有點傻。因為這個方法根本就站不住腳啊。
那麼,我來羅列一下大家的疑問
首先,死者噴出來那麼多的血,拿什麼擦乾淨的啊
答案是——用水擦的唄。
好吧,那麼這樣就引出了下一個疑問,上哪弄水去啊?
答案也很簡單:垃圾桶啊不錯,兇手就是端著一垃圾桶的水,來到了死者的臥室,這是子良在救火時發現的,因為他看到了自己端著的那個垃圾桶側壁上,有幾張明顯帶著水漬的紙,敷貼在垃圾桶上。
當然了,兇手不可能只端著一桶水就去殺人了他還得帶著點毛巾什麼的,所以,再聯想到事後也沒有搜到毛巾,所以不錯,大家應該也都想到了!
兇手用的是桌布那可是20人牌面的大桌子,面積足夠了。
那麼在這裡,可能有人又要問了,這不都是扯淡呢麼?殺人時的血可不是一點點流出來的,那一個弄不好就是噴泉一樣,所以,兇手的衣服啊,褲子啊,上面肯定全是血,你搬一臺洗衣機都不一定能洗乾淨,一桶水,一張桌布就能擦乾淨?開玩笑呢吧。
你看,這就是你自己不轉腦筋了,誰告訴你,兇手非要穿著衣服去行兇了?
他就不能光著麼?
不錯,兇手的作案過程就是如此的簡單,他把怨屋小姐姐給殺了,然後現場分屍,這期間,他的身上沾上了大量的血,不過他早有準備,他就在兇案現場,給自己洗了個澡洗乾淨後,用毛巾把自己擦得乾乾淨淨的,然後往地上一扔,過一會,毛巾和刀就自己不見了。
至於擦拭身上時掉落在地上的水那根本就不需要在意,你想啊,當時那血量,只要不是你把整桶水都倒地上,那誰能注意到。
什麼?你說血量太多,可能把整個房間都泡上,連落腳擦自己的地方都沒有?
好吧,就算血量真的到那種程度了,你不會提前設定一個乾淨的地方嗎,反正那一餐桌上面的東西早上都會消失,什麼盤子啊,餐巾啊,或者你乾脆把裝烤乳豬的那個大鍋給搬來,你就站上面擦還不行麼?
反正,等到這些事情做完了之後,兇手就光著屁股,端著一桶血水,走回了自己的房間。這一路上,只要注意點先把桶外側擦乾淨,別讓血水滴落到走廊上就好了。
至於為什麼兇手不乾脆把血水倒進怨屋小姐姐的廁所裡,還有為什麼不乾脆直接在怨屋的臥室裡洗個澡問出這種問題的,只能說你不太適合當兇手,蹲級重讀吧。
好吧,那麼大概解釋完了怨屋小姐姐的死因,那麼,咱們就來到最根本的那個問題好了
臥室的鑰匙在門內,那麼兇手是怎麼將門從外面鎖上的?
這裡就要說一下怨屋小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