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沒有,一點都沒有!
她的痕跡被人為地故意消除了,就像是從來不曾存在過一樣。
這時,沈禹從翻倒的書桌抽屜裡,翻出了一本日記。
開啟日記,上面的筆跡雜亂不堪,像是有人焦急慌亂之下,胡亂寫上去的痴人囈語。
【九月十六號,晴】
【她跟我提出了離婚,這個賤女人怎麼敢?】
【不僅吃我的喝我的,還生不出兒子,現在怎麼敢來分我的錢?】【九月二十號,晴】
【我把她鎖在家裡,想讓她好好反省一下,但是那賤人還敢逃?】【沒辦法,只能把她鎖在大衣櫃裡。】
【九月二十一號,陰】
【糟了,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九月二十二號,陰】
【我不能去坐牢,阿香告訴我她已經懷孕,是個兒子!】【我的兒子必須要有爹!】
【九月二十三號,晴】
【我們住的公寓太破舊,需要翻修了。】
【十月二號,晴】
【不到十天就將整座公寓翻修一新,我已經用了最快速度。】【老鄰居們交口稱讚,沒有人再說閒話。】
【只是我想將公寓粉刷成白色,但是牆壁的顏色卻有些發粉。】【不過無所謂。】
【十月三號,晴】
【在報紙上釋出尋人啟事,雖然我知道她並不會回家。】【十一月一號,晴】
【將阿香接回家裡,等待著寶貝兒子出生。】
接下來的日記,筆跡逐漸趨向於平緩,記錄的也都是一些頻繁瑣碎小事,比如兒子降生、小寶會叫爸爸了、小寶會走路了、小寶又闖禍了,越來越調皮之類的
這些三言兩語的簡略記載,與之前的日記大概是間隔了幾年的時間。
隨後,日記上的文字,突然又開始慌亂起來。
【九月二十號,陰】
【小寶太調皮了,不知從哪兒扒出一份幾年前的報紙。】【舊報紙上刊登的是那一則尋人啟事。】
【莫名其妙,我心裡有點慌。】
【九月二十一號,陰】
【想起來了,時間已經過去七年。】
【今天剛好也是二十一號。】
【十月三號,陰】
【怎麼可能?我根本沒有做任何事,今天的報紙上為什麼刊登了有關她的尋人啟事?】【這條尋人啟示,和七年前的一模一樣。】
【誰幹的?】
【十月十號,陰】
【一連七天,報紙上每天都會刊登一模一樣的尋人啟事。】【可她已經不可能回來了!】
【鄰居們理論紛紛,看我的眼神開始不對。】
【一群王八蛋,又想要免費的好處,上次的封口費沒給夠嗎?】【十月十一號,陰】
【報紙上刊登了尋人啟事,然後她真的回來了。】【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當初我明明已經將她藏好了!】
日記到了這裡,文字筆跡已經潦草到難以辨別,日記中間的紙張上,甚至還莫名其妙出現了血漬。
最後,日記的記錄者彷彿已經筋疲力盡一般,只是用無力的文字,記錄下最後一段話。
【我不知道現在是幾月幾號。】
【我只知道自己要藏起來。】
【阿香、小寶,已經先藏起來了,現在公寓裡的每一個人,全都瘋了一樣在找我們。】【他們可以當面親親熱熱的叫我吳師傅,然而背後卻想一刀捅死我們。】【因為他們想離開這裡。】
【可是她已經回來了,你們每個人都是幫兇,每個人都別想逃。】【誰也不能離開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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