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
張偉第二天上班前,故意把自己的私人印章放在家裡了,他不給自己一點犯錯的機會。
不久後,鄭少鋒再一次拿著一筆山東省濟南府修路的五萬兩賬單,跟張偉說:“卓然,這筆賬單我核對好了,你幫我籤一下。”
張偉:“前輩,這個我籤不了。”
鄭少鋒:“怎麼回事,又沒帶印章,我不是跟你說過上班一定要帶印章麼,你是怎麼回事?”
張偉:“前輩,這些單據都不是我經手的,我不能籤,這不符合規定。”
鄭少鋒:“規定是規定,我們做事是靈活一點呀,你現在不是學生了。
你應該知道我們這麼多工作,不靈活一點怎麼做的完?”
張偉:“前輩,你不是在這麼,你不能籤嗎?”
鄭少鋒:“卓然,你這麼謹慎幹嘛,我難道還會害你嗎?”
張偉心想這難說。
鄭少鋒又解釋道:“我的印章拿到現審處去核銷昨天的對賬單去了,要不然還用你籤?“
鄭少鋒又勸道:“卓然,你先簽了,我們便可以進行下一項了,可以節省很多時間的。”
張偉:“前輩,現審處應該很快就核銷完成的,要不我幫你去問一下。”
鄭少鋒火氣又上來了,他厲聲說:“不用了,我親自去催,真是指望不了你一點。”
等鄭少鋒走開了,一直在旁邊看戲的沈季跟張偉比了一個好樣的手勢。
張偉笑了笑,看著還在辦公室內的幾個令吏和書辦,自言自語的說了句:
“凡事還是要按規定辦才行呀。”
過了小半個時辰,鄭少鋒才從現審行處回來。
回來後他不由分說的給張偉安排了一大堆任務,並且說就是因為張偉不配合簽字,導致本司的任務沒有按時完成。
張偉看著鄭少鋒塞過來的任務沒有說話。
做,是肯定做不完的,字更是不可能籤的。
事情本來也不是張偉的事。
張偉採取的策略當面不對抗,實際上能做多少是多少。
這天張偉在眾人都下值後,趁著天還沒黑加了一小會班。
憑藉著後世記憶中複式記賬法和阿拉伯數字,張偉粗略核算了一下,今天濟南府的那筆賬。
帳本本身並不複雜,張偉很快就對完了。
核算後張偉發現,這筆五萬兩的賬,濟南府至少虛報了五千兩!
這也太大膽了!
這種單鄭少鋒也敢籤,也不知道他能分多少。
難怪他有錢買大院子還能養花魁,敢情是這樣弄錢的。
膽子真大啊,但這種帳有心人稍微一查就能查出來,看樣子是今年應付不過去了,想找張偉這個新手小白來頂事。
雖然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是怎麼回事,但如果張偉簽了對賬單,鄭少鋒就有了脫罪的藉口。
如果他背後的人運作得當,說不定真能讓張偉給鄭少鋒頂了罪。
張偉想到此處,不由的嚇出了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