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細細地擦去後扔進了垃圾桶,然後徑直從於思煜的身邊走了出去。
于思煜從門口探了半個身出去,看著他的背影發了會呆。有個同學從旁邊一陣小跑地追到了他身邊說:“李之洲,化學老師找你。”于思煜看到他小小地點了下頭。
他叫李之洲。
從那以後,洗手間成了他們所在的兩個平行世界的共通空間。于思煜好像忽然患上了尿急尿頻的病,沒事就要往洗手間轉上一圈。在這裡,于思煜又碰到了他好多次,雖然每一次他出現在視野裡的時間,不過是短短几十秒。
然而這場突如其來的惡疾還是在某一日不治而愈了。
那一日,于思煜在操場的角落裡看到李之洲。這是他第一次在除了洗手間之外的地方看到他。
他看到他正牽著一個學姐的手。
行吧。還能怎麼樣呢。于思煜心想,他早就對這樣的事情習以為常。誰讓他有個劍走偏鋒的取向。
少年人的暗戀就這樣無疾而終了,像一場仲夏夜的夢。好在他沒有告訴任何人,因為他覺得暗戀和夢都是他的私有物。
高二文理班分班,于思煜跟李之洲分到了一個班,甚至後來還成了前後桌。不過於思煜已經能夠平穩自然地跟他打交道,就像對普通同學一樣。
然而沒人知道,分班那一天,當於思煜在一眾陌生的人臉中看到李之洲的那一瞬,他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將心裡的那些歡欣雀躍的火苗摁了下去。火成功地被撲滅了,只留下一地的火星子。
于思煜在想事情時,總會不自覺地轉筆。筆在手指間轉了幾圈,啪地掉到了桌面上,他那離家出走的思緒也隨著這一聲“啪”而駐足回首。他輕輕地吸了口氣,把筆撿了起來,準備最後再解一道題就收拾東西去吃飯。
落在草稿紙的墨越來越淡,于思煜抬起筆對著光看了看,發現筆芯已經徹底沒了水。他把筆放在桌上,低下頭便開始在桌膛裡翻找筆芯,最後只翻出了個空蕩蕩的盒子。他嘆了口氣,想著算了,反正快下課了。
一隻手從於思煜的身後伸了過來,擦過他的耳朵,拿走了桌面上那隻偃旗息鼓的筆。
于思煜小小地吸了口氣,捂住被手的溫度燎紅了的耳朵,轉過了身。
李之洲從半站著的狀態下坐了下來,不緊不慢地擰開筆。他的動作很輕,一點聲音都沒有。擰開,把沒有水的筆芯抽了出來,再把新的筆芯插進筆筒,擰回去。
于思煜緊緊盯著他微微泛著粉紅的指尖,默默地嚥了口唾沫。
李之洲在紙上畫了一下,確保能筆能寫後便把筆遞了回來,“給。”
“謝謝。”于思煜的右手仍握著自己的耳朵,於是大費周章的將身子再往後扭了一下,才用左手接過筆。
“剛剛弄到你了?”
“啊?”
“耳朵。”李之洲的眼皮向上掀了一點,開扇的雙眼皮疊了起來。
“沒,有些癢。”于思煜胡亂的搓了搓耳朵,搪塞了一句“謝謝你的筆芯”便轉了回去。
于思煜已經沒有心思再去解題了。他輕輕咬住下嘴唇,咔嚓咔嚓反覆摁著筆上的按鈕。
煩死。那根本不是錯覺。
李之洲這個人是真的很溫柔。
【作者有話說】
這是一份小小的補充說明。
與學姐處於曖昧接觸階段。(高中談不了一點,要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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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朋友們(以及暗戀者)視角,會誤以為已經是女友了。
雨傘
下課鈴一響,沈言就跟只掙脫了鏈條的野狗似的一下竄到于思煜桌子前,“煜哥,走走走,去食堂。”于思煜看了他一眼,覺得這個人不但是動作,連那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