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還不長,但有一種平淡,但細水長流的感覺。
沒有人發現,隔壁的別墅裡有一雙猩紅的眼睛正看著這一切。
*
周暮知道回家一定會被質問,所以一進屋就主動交代了今天的事情,但她隱去了賠償的2000塊,只說他們會賠她一個新書包。
“就是這樣了。”
周暮以為交代清楚,媽媽就不會有機會責備她了,但她沒想到周月還是變了臉。
周月狠狠地戳著周暮的額頭,“我就說了你是個掃把星!幸好霏霏帶了保鏢,不然你要是連累了霏霏,你看我怎麼收拾你!”
周暮一愣,一直忽略的事似乎得到了證實,眼淚被她努力憋住,“媽媽,你是不是很喜歡霏霏?”
比自己的親生女兒還喜歡?
這句話她沒問出來,事實已經說明了一切,媽媽看霏霏的眼神和看她是不一樣的,她不想自取其辱。
周月一愣,眼裡閃過一絲不自然,“不然呢?人家大小姐不比你討喜嗎?”
“再說了,你要是連累霏霏出了事,嚴家不會放過我們的,所以你以後少跟霏霏來往,她跟我們是兩個世界的人。腳踏實地,不要妄想攀高枝!”
周暮在除了上學之外的第二件事上對周月說了“不”,她固執地看著周月,“我和霏霏是朋友!”
“朋友?哈哈哈~”周月笑出了聲,她扯了扯周暮身上10塊錢一件的衣服,“你配嗎?你配跟嚴家大小姐做朋友嗎?”
周暮知道周月的意思,漲紅了臉,不知道是羞的還是氣的,“老師說人都是平等的,沒有配不配!”
這是老師看見她書上被寫的“小乞丐”後,在班上說的——人人平等,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所以我不會放棄跟霏霏做朋友的!”
“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周月嗤笑,反問道:“那你怎麼不跟衛安裡的小孩兒做朋友?”
她諷刺地看著周暮,“你在這兒住了六年沒交到一個朋友,孤僻得像個怪物,碰到一個單純善良,有利可圖的大小姐,你就交朋友了?”
孤僻的怪物?
在學校不是沒聽人這麼罵過她,但明明是一樣的話,從媽媽嘴裡說出來怎麼就像刀子紮在心口一樣呢?
周暮不停地搖頭,“不是的,不是這樣的……”
她喜歡霏霏,不是因為霏霏的身份,而是因為霏霏是她第一個也是唯一的朋友。
她沒在這裡交到朋友是因為被人都嫌棄她,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他們接觸,而霏霏不一樣,霏霏沒有嫌棄她,還主動向她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