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雯》劇組殺青了。
不到三個月,效率還可以。楊陽在微信上跟林儲言說了這個事,還讓他配合著發了條微博。
至於劇集的上線時間,楊陽表示剪輯是個大工程,急不來的,他也就沒有多說什麼了。
他現在除了每天固定時間看看書、打打拳、練練吉他,其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錄製歌曲上。
得益於系統的加持,整個過程非常順利。
只是這種順利落在鄭海眼裡就非常不正常了——你見過哪個小歌手錄專輯不需要修音的?
現場這麼穩?你誰啊?國寶級老藝術家?
不對啊,你幾個月前分明還是個小愛豆吧……
這不對勁,這不科學。
肉做的嗓子怎麼可能每一首都唱得這麼準?一點瑕疵都沒有?
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鄭海最終也只能用四個字來形容林儲言:天生歌者。
原本以為至少需要錄一個月時間,結果林儲言第一週搞定了前三首,第二週錄完了《親愛的》。
雖然這裡面鄭海給了不少指導,比如根據他的音色對這四首歌的錄音棚版本做了一些改編,從而讓林儲言和歌曲本身更加融洽……
但這速度還是很嚇人。
剩下的比如混音、母帶處理等工作就只需要鄭海去搞定就好,林儲言只負責最後的驗收——他也不懂,還是別露餡為妙。
合同那邊也談得差不多了,林儲言聽從阮星語的話,讓吳越找了個律師幫忙,最終結果讓吳越非常滿意。
吳越這種老油條都這麼滿意,那肯定就錯不了。
首先是10萬的預付金。
簽訂合同的第一週,天星就會付給林儲言。
不過這筆錢給不給都一樣,因為會在專輯發行後的各種收入里扣除掉。
當然如果專輯一敗塗地,那錢給就給了,也不會跟林儲言要回來。
這算是天星為了留住他而設定的一個小福利。
其次是最重要的版稅分成。
這塊分兩部分,實體唱片銷售天星直接拿80%,林儲言20%;線上的數字專輯銷售和平臺的播放收益則是反過來,林儲言拿80%,天星20%。
這塊林儲言之所以能拿這麼高,原因也很簡單——他一個人就包攬了這張Ep的所有創作。
不過天星也不傻,一來數字專輯基本可以確定是免費發行,二來讓利的原因也是因為合同裡還簽了在林儲言往後的歌曲周邊產品和演出活動中,天星都有優先和他合作的權利。
至於怎麼合作,那就是另外的合同了。
天星近些年開始不滿足於原有業務,這也算是不斷往外探索的一些動作。
最後一條則是業內共識了,Ep發行後,一開始產生的所有收入都是天星的,成本全部回收後才開始分成。
“鄭海哥,合作愉快。”
“好說好說,我已經可以想象到時候你會有多少歌迷了。”
“這麼樂觀嗎?其實被罵一罵也挺好的。”
林儲言的邏輯是這樣的。
你誇一個人總不能天天誇吧?偶爾誇一次也就差不多了;但你恨一個人罵一個人那股子氣上來,是真的可以做到每天罵好幾次的……
哪個動態流量值給得多不很明顯了嗎?
可惜鄭海是領會不到這種精神了。
“哈哈,天星做事你放心,宣傳方案都已經弄好了。”鄭海咂摸嘴,還是覺得惋惜,“如果你願意公開林默的身份,那該多好。”
這一點也被林儲言要求寫進了合同裡,如果天星拿林默身份出來炒作,需要付一筆天價賠償金。
倒是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