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撲空了,會讓蝠蛾提高了警惕,蝠蛾要是再聰明點,推測出林峰接下來的意圖,那更加麻煩。第二種情況則是,倘若真讓他抓住了蝠蛾,但手上力氣不如蝠蛾,拽不進水裡,被蝠蛾反帶到了空中,那不是正中蝠蛾下懷,給自己自找麻煩。如此一來,才放棄了這個想法。
正所謂一寸長一寸強,小小一把匕首在對應的情況下,沒有大長刀來的好用。只能做一些捅和刺的動作。劈和砍的動作基本失去緣分。即使剛剛蝠蛾撩著他過,用匕首也沒有什麼下手的機會。手短刀短,想給蝠蛾喇一刀,都夠不著。轉念想起自己的大刀,此時此刻還躺在老樹腳跟,和自己隔著距離。要想去拿,就還得過水上岸。一不小心給蝠蛾待著機會,自己也成這洞中屍體,覺著不妥,林峰便放棄這個想法,再另外想想法子。
突然覺察有什麼玩意在自己胸前硌得慌。果然有些時候就是得需要點運氣,需要點靈光一閃。自己的東西是自己準備的。什麼東西放在什麼位置,他心裡一清二楚。這個位置面板觸感一有,他就想到是自己放在胸口的生火裝置。
林峰雖然沒有辦法做到人造水,但是他可以有辦法做到人造火。出發前有想過會遇到這種情況,利用動物對火焰的恐懼心理。屆時如果點燃了一堆火焰,也能是驅趕一下懼火的動物。同時他也沒想在洞穴中如此明亮,能將黑暗照亮。不然除了晶石外,生火也是照明的手段之一。火焰是自然的產物,同時也被認作為人類生命的起源。火焰擁有的照明和驅趕危險的功能。才能保證一個人類社會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