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的結婚禮儀依據著《儀禮·士昏禮》中的規定執行。
古代的結婚步驟要更為繁瑣一些,尤其是在男女雙方正式見面之前,更是有著一連串程式需要逐一完成。
根據周禮,男子到了二十歲時會舉行加冠之禮,表示已經成年,可以娶妻成家;而女子則在十五歲行及笄之禮後,就可以談婚論嫁了。
然而,秦國卻並未遵循這一以年齡為準繩的規則,身高做為標準。
具體而言,當男子的身高達到六尺五寸,女子的身高達到六尺二寸之時,便被視為成丁之人,此時方可嫁娶。
按照《士昏禮》所記載的流程,整個婚禮需要依次歷經“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多個環節。
首先是“納采”,男方家派遣使者帶著禮物前往女方家中求婚,表達對女方家族的尊重以及對這段姻緣的誠意。
接下來便是“問名”,使者會詢問女方的姓名、生辰八字等資訊,以便後續進行占卜吉凶。
若占卜結果顯示吉利,那麼男方將會進行“納吉”這一步驟,再次派遣使者向女方通報喜訊,並送上相應的禮品表示祝賀。
隨後就是“納徵”,也稱為“下聘禮”,男方會準備豐厚的財物送給女方家庭,以示自己有足夠的能力承擔起養家餬口的責任。
之後進入“請期”階段,男方選定良辰吉日並告知女方,徵求對方的同意。
最後,則迎來了最為熱鬧的“親迎”環節,新郎親自率領迎親隊伍前往女方家中迎娶新娘。
女將行,家長致戒。
如張負嫁孫女與陳平,臨行,戒曰:“毋以貧故事人不謹!事兄伯如事乃父,事嫂如事乃母。”既行,家人送之。
迎至後,行同牢禮,飲合巹酒,及婦見公婆等禮。
婚日,親朋故友,上司下屬,皆往賀,夫傢俱酒肉以饗之。
甚至還有 ”鬧洞房“ 之習俗。
婚後三月,新婚夫婦拜見祖廟,婚禮告終。
即便秦臻已然同若離公主見過面,但那些應有的禮數步驟仍舊不可省略,這是對女方的尊重。
然而,身處咸陽城中的秦臻舉目無親,一時之間竟為此事感到頗為棘手。
最初,他曾打算請關內侯出面代他操辦 ‘納采’ 之禮,畢竟他與關內侯交情匪淺。
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秦臻又覺得此舉似乎不太妥當。
就在他左右為難之際,王賁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他心裡有了想法,便想讓王翦出面幫他行 ‘納采’ 一事,於是,秦臻趕忙與王賁交流起來,在與王賁溝通一番之後,他也很爽快的答應了秦臻的請求。
隨後,王賁趕回自家府邸,向父親王翦說了此事。另外還有王梟在一邊鼓搗,王翦答應的更爽快。
日子選的也很快,確定在了十月初六,吉日。
同時也是贏子楚正式登基並改元之後的第六天。
這時期許多人的婚期都選擇在了冬季,因為冬日裡無需從事過多繁重的田間勞作,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憩和調養,有利於孕育下一代。
此外,秦國十月過年,且整個十月份皆被視作年節,會休息一個月,放鬆身心。
而此時正值秋末時分,乃是豐收的季節,全國上下沉浸在果實豐收,一片喜氣洋洋的氛圍。因此,在這樣的月份舉行婚禮,會更熱鬧些。
這個月也是秦國允許老百姓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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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荏苒,白駒過隙,轉眼間就到了公元前 250 年的九月。
正值秋收之際,放眼望去,金黃色的麥浪此起彼伏,微風拂過,麥穗輕輕搖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