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
其他縣不像正榮縣這般,比如愛賭的合遠縣。
他們縣的縣試也是二月初六開始。
初六考一天,閱卷官們從初六的考生中篩選出一批。
這一批知道自己透過,在初九考第二場,名為複試。
同樣地,考官再篩選一批,二月十二考第三場。
期間考完試之後,學生們可以回家,可以休息,等著通著考試就行。
一直考完第五場,也就是二月十八,最終選出合適的人數。
考試的題目跟正榮縣自然沒什麼區別。
考題也看當地官員的喜好。
這樣看來,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從二月初六,一直考到二月十八。
一般的縣試都是這樣,雖然拉的時間線比較長,但還算有規矩。
雖然不如正榮縣嚴格,好歹確實是取士的正常流程。
現在考生告狀的望同縣,也是如同合遠縣這樣的考法。
這種方法考生們很清楚,而且過了就是過了,沒過就是沒過,大家心裡有數即可。
但考著考著,大家發現不對勁了。
在童試報名的時候,望同縣的學生們交了一筆錢。
這沒問題,考試報名嘛,所有學生都要交。
然後到第一場開始,第一場考試名為正聲,考試之前,官府竟然通知再交一次。
如果沒交錢的考生,那就不能入內。
為了考試,自然還要交。
本以為這樣就結束了,誰知道第二場考試前,又有通知。
發到考生手中的,不僅是考過的訊息,還有交錢的訊息。
什麼?不交錢?
三十文你都交不起,還考上縣試。
如果不交這三十文,就別考了。
許多學生認為,自己都過了第二輪,下面還有三場考試,考完就好。
於是交了三十文,參加第三場考試。
到第四場考試之前,大家心裡也有數了,早就準備好四十文。
等到第五場,不少考生面面相覷。
明明已經考了那麼多次,怎麼感覺考生沒有少很多?
難道決定勝負的,就是在最後一場?
錢還交嗎?
肯定交啊,前面都給那麼多了。
本以為到第五輪考試了,也是最後一輪了,考完總要宣佈誰過了縣試吧?
給望同縣考生當頭棒喝的來了。
縣學教諭說,不行!
因為我們望同縣的學生們太過優秀,第五場考試,也決定不出誰才能過縣試。
還要第六輪!
但要參加第六場考試,還要再交八十文!
這?
這不是在耍人嗎?!
等於你參加了一個一百人的選秀節目,這個節目只有十人能獲勝。
第一場比賽一共一百人,想比賽先交錢,第一場你給了一百塊。
第一場比賽結束,對方說我們經過激烈的比賽!終於淘汰了,一個人!
好了,第二場比賽了,想比賽,先交錢!這次兩百塊!
第二場比賽,還是淘汰一個。
那麼請問,決出勝負需要多少輪比賽,你又需要交多少報名費,節目組又能掙多少錢?
這是一個複雜的數學題。
望同縣的考生們,卻是真的給出了答案。
過來求府學做主的學生們,他們一共參加八場縣試。
各種報名費每人交了四百九十文。
他們還算有錢的,那些在第五輪,第六輪實在交不起錢的學子,直接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