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末這種耐不住心的傢伙不一樣,哥爾巴其實只喜歡平平淡淡的生活,賺點小錢,喝點小酒,就這樣過一輩子。
但顯然這是不可能的,作為高種姓哥布林,它的認知和見識,就不允許它平平淡淡過一輩子,麻煩事總會找上門的。
“哎,看來我這輩子就是一個幹苦力的,以前幫艾琳建商會,現在又要幫你建村子,我命怎麼這麼苦啊!”哥爾巴看著悠閒的林末,吐槽道。
聽到它的抱怨,林末笑了笑。
“能者多勞,我不會這些事,而且你不是這個世界的本土居民嘛!這個事你應該擅長。”林末說道。
“你就是懶,現代人有幾個傻的?你們就是單純的懶。”哥爾巴不屑的說道,幾年輪迴空間的生活,它太瞭解這些現代人的觀念了。
能坐著絕不站著,能躺著絕不坐著!
不做沒有把握的事,如果看不到結果,那這些現代人寧願一開始就不做這些事,一點拼搏的心都沒有。
“越聰明的人越懶,我就不應該慣著你們。”哥爾巴說道,當初也是自己初來乍到,太老實了,才上了艾琳的當,接著一步一步走上這牛馬人的道路。
“好啦好啦!別鬧脾氣了,回去我給你找一窩母哥布林好不好?”林末安慰道。
“你一邊去!”
“怎麼?你不喜歡母哥布林?”林末看著哥爾巴問道。
“……”
“看不出來啊!你小子藏得這麼深,審美已經跨出自己的種族了呀?”林末笑著說道。
“別……別瞎說!我……我……”哥爾巴很想說沒有,但它的確對同族的哥布林沒有興趣了,它也不知道為什麼。
“這有什麼好害羞的,越是聰明的生物,則越對繁衍後代失去興趣,特別是和同族繁衍,這很正常的好吧!聰明的基因需要更多的資訊素,同族的基因資料已經無法滿足你基因的要求了。”林末說道,基因的繁衍傳承天性對他也有作用,他每次吸收外來生物,就會獲得其基因,隨著自身基因越來越優秀,那些基因低下的生物,就會越來越難以讓他提起慾望。
就如同正常人類,林末現在的癖好越來越偏離常人了,普通女性已經很難再讓他提起興趣了。
當然漂亮的除外,基因可改不了林末好色的本性,這可是刻在靈魂裡的。
“優秀的基因會選擇優秀的配偶,說說看,你現在對什麼感興趣呀?”林末好奇的問道,他挺好奇哥爾巴現在喜歡的是什麼。
“我……不知道。”哥爾巴想了想,然後搖頭,它現在對那方面完全沒有心思。
“嘖嘖嘖,還不知道了……”
“話說哥爾巴你家人還在嗎?”林末突然問道。
“你問這個幹嘛?”哥爾巴看向正在打量著它的林末。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傢伙你沒聽過嗎?”
“那又怎麼樣?我家裡兄弟多,根本用不上我生。”
林末撓了撓頭,忘了哥布林很能生這事了……
“況且,你怎麼不生?”哥爾巴反問道。
“我還年輕,還沒玩夠呢,生個蛋的孩子!”林末一掌按在哥爾巴頭上,說道。
……
兩人一邊打鬧,一邊往邊境走去。
走得有點累了,林末就喚出兩匹骷髏馬來,馱著他和哥爾巴走。
“林末,為什麼你不選擇和國王派的船隊一起走?”哥爾巴問道,他們剛離開王城時,國王陛下就提出了走海路,坐船回魔法森林的村莊,等完事後,就直接跟上艦隊,前往暗夜島。
“我還有部隊在這裡,需要接回去。”林末說道,他可沒有忘記了他的哥布林軍團,雖然沒太大作用了,但依舊是他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