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拍拍手:“搞定,開門吧,我還要回去坐牢。”
右侍郎:......
他都忘了陳德現在還是階下囚的事情了。
哪有階下囚從天牢裡跑出去溜達一圈回來又帶著人砍了三個犯人的......
主要還是陳德的氣場太過強大了。
右侍郎給陳德開啟牢門,問道:“這麼做,真的沒問題嗎?”
陳德反問:“這三個小登難道不該死?”
“該死!”
“那還有什麼問題?”
右侍郎:......
“我聽您的。”
反正有陳德背鍋,出事情也不用擔心,不會對自己的仕途產生什麼影響。
陳德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三個小登本來就該死,人們知道他們的死訊後只會拍手稱快。
而他也給大眾拿出了一個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
傻子殺人不犯法是因為不明事理,他們分不清最基本的是非道德,犯了在常人眼裡的錯但在他的世界觀內不算錯,說白了算是沒有自理能力。
未成年人也是同樣的道理,從某種角度看,可以把未成年人也當成傻子。
法律規定這兩類人殺人不犯法其實是為了保護他們,只不過有漏洞被有心人鑽了空子而已。
從根本上來說,法律保護的不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法律保護的是不明事理的人。
而其實只有這兩類人不明事理。
一個身心健康的成年人他是知道是非對錯的,那殺人自然就要承擔後果。
所以,陳德只需要證明這三個小登已經不算“小孩”了,他們明事理了。
吃飯知道找合適的筷子,難道還不算明事理麼?
如果把同樣的事情放在真正的小孩子身上,他們要麼將錯就錯要麼生氣的把筷子扔了用手抓。
不會出現挑三揀四一直換筷子的情況,更別說最後把反著的筷子正回來,這就不是一個不明事理的小孩子或者精神病人該做的事情。
按照大秦數學界未公開的著名理論【陳德理論】來算:
【解:
∵成年人明事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不明事理
∵三個小登明事理
∴三個小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成年人
又∵成年人殺人償命
∴三個小登要償命】
為了防止出現意外,陳德特意親自下廚給他們三個煮了爛麵條。
這麵條正常用筷子吃都很難夾起來,更別說不合適的筷子,唯一的吃法就是手抓面......
不過真出現意外,也沒什麼影響,陳德為了弄死這三個小登,一共給他們準備了九條計謀。
九種!
他有九種辦法弄死他們並且給大眾合理解釋。
這,就叫專業......
......
......
三個小登被處死的事情在第二天就公開了,引起了很多人的討論。
在饑荒的大背景下,這件事引起的關注並不多,但也不算少。
三個小登該死,這一點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所有知道這件事的人除了小登父母外,都在拍手稱快。
尤其是受害者家屬總算得到了一絲慰藉,雖然自己的孩子永遠也回不來了,但總算是能將兇手給繩之以法。
大家討論的重點在於典獄司的斷案方法。
典獄司公開的就是陳德的那套說辭,有人認為這不合法度,也有人認為這就是在依法辦事。
兩撥人各有各的說辭,倒是都沒什麼問題。
認為不合法度的是覺得律法上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