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張已經有些泛黃,對摺的很工整。
江楠輕輕開啟蕊姬的賣身契,逐字看去,
“賣身者,李荷香。
因家中窮苦,父母親眷皆無,長兄無力扶養。
情願自賣自身,與夏家為奴。
自賣身之日起,終身聽從夏家驅使,不得違抗。
賣身價格十兩紋銀。
此銀錢已於立契之時,當面收清,並無短少。
若日後有親族前來贖身,需按照買主所定價格贖回,且需經買主同意方可。
在未贖身之前,賣身者不得擅自逃離,如有違背,生死隨主。
立契人:李滿塘
收買人:夏忠
立契日期:大康天佑十八年臘月二十九。
仔細看過這份賣身契,江楠悽然一笑,
“阿貴哥,我找到你妹妹荷香了。
原來她一直在我身旁,還做了我的妻子。
可是,我沒能好好保護她。
阿貴哥,你在天有靈,一定要迎候著我的妻子,你的妹妹,替我好生照顧她。
李荷香,我的妻子,你自由了。”
江楠隨即把賣身契點燃,青煙嫋嫋,
一紙枷鎖化為灰燼,隨風飄散在天地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