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繆周在回去路上,被警方圍起來的時候,沒有反抗,他只是輕輕拍了拍孩子的腦袋,唸叨:“爸爸很快就會回來,你跟這個叔叔先回家,好嗎?”
孩子雖然不是很能理解爸爸的話,但還是乖巧的點了點頭。
很快,孩子便被警員帶走了。
“嚴繆周,你因涉嫌故意殺人、縱火,以及洗錢、綁架、職務侵佔等多數罪名,現將你逮捕,有何異議?”
“沒有異議,警官,我,罪該萬死。”
在得知道兇手已經被捕時,林源維並沒有太大的反應,而是聽完彙報以及命令後,當場轉身下令。
“將這個公司的所有人都給我圍起來!”
“咱有大案子要查了。”
……
嚴繆周的認罪供詞如下:
剛畢業進來時,我並不清楚公司內部究竟是做什麼活動的,我只知道我們的公司很是富有,對員工的待遇也是極好。
這讓我下意識忽略了,它只是一個初創的公司。
其實,當初在察覺到這個公司的秘密後,即一個犯罪組織的洗錢中心,我是想過要儘快脫身的。
可是,那時我已經與女友也就是現在的妻子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如果這時候我失去工作,我和她的未來,註定將要舉步維艱。
所以,當他們找上我時,我同意了他們開出的條件。
我升了職。
成為了人事部的經理,專門在公司外圍中,為他們挑選可靠的犯罪成員。
剛開始那段時間,我過的很害怕。
我害怕警察有一日會找上來,又害怕我的心思被他們發現後,我會被拋棄,某一日突然消失。
可在我的妻子懷孕後,這些都不值一提了。
我終於想明白,我已經上了船,再無退路。
我只能繼續向前。
所以我開始墮落,享受著權力與金錢。
我開始從思想上,正式成為一個罪犯。
範塵是和我同期進來的。
我和他的關係很好。
當我發現公司秘密,和他商量的時候,也是他極力勸我留下,並率先與公司攤牌,表達了自己想要加入的意願。
我也是這樣才會被公司找上。
他自詡為我的恩人,沒有他,我幹一輩子也不會到這個位置上。
那時候我很不屑。
可漸漸的,當我的思想轉變時,我開始認同他的話。
沒有他,我和我的家人就不會過上這如夢幻般的生活。
某一日。
他又找上了我。
在被公司徹底看成自己人,撤去監視後,他膽子肥了,去外面接了私活——
那是一切開始崩塌的開始。
他尋求我合作…
我同意了。
我已經忘了那時的想法以及感受了。
我同意的原因是什麼呢?
現在的我看來,根本無法理解。
也許是對公司當初的強硬不滿?
也許是想到家裡的妻子可以換一件漂亮衣服了?
也許……
只是我的貪念作祟。
我和他透過私活賺了很大的一筆錢。
又因為我們的工作原因,我們很快就能讓這筆錢變成合法的正規來源,透過各種各樣的方式。
我逐漸淪陷,作為人的那一面,也愈發腐爛起來。
你們口中的綁架,也是在那個時間犯下的。
範塵向外放貸,逼得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孩子無力賠償,他就叫來我,和他一起綁了他的老父親。
逼他還錢。
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