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轉出去的原因,有點不大好聽。倒不是因為店裡的生意不夠好,相反的是,這家眼鏡店的生意特別的好,而且租金還特別的便宜。
這麼一整棟樓租下來,一個月才三十塊錢。就李志美現在租的那家小餐館,位置還沒這裡好,那一個月都得五十多塊錢了。
只不過這一個是私人的,一個是公家的,所以租金差別才這麼大。當然了,這公家的店鋪要是沒啥關係的話,一般人也租不到就是了。
而李志美的老鄉,是因為他哥在這一片有關係,所以才幫他弄了這麼個店鋪。但也是這個店鋪一弄,才有了後頭的事情出來。
這人不能有錢,一有錢一些花花腸子就出來了。她那老鄉就是因為和一女的給勾搭上了,結果被老婆知道了,於是兩口子就鬧了起來了。
鬧到最後,婚自然是沒有離,但他老婆卻不願意在這裡幹了。直接就說了,要麼離婚,要麼把店轉出去回老家。
李志軍也覺得這位置好,但是卻也有點擔心,“你們都沒有做過眼鏡生意,這給人配置鏡片啥的,你們會嗎?”
對於這個,李志美倒是一點也不擔心,“怕啥,這人是活的,只要肯學,那肯定就能學的會!再說了,人家也答應教建民。而且還說了,一定給包教會。”
因為人家也說了,這要想讓他們把店鋪轉給自己,就必須連整個眼鏡店也一起接手過去。
既然這邊李志美都已經打定好主意了,李志軍自然不好再多說什麼,“那行!二哥這邊也幫你把錢給準備好了,找個時間,咱就把這店鋪給盤下來吧。”
李志美一聽,立馬一臉的欣喜,一個勁的說,“謝謝二哥了!”
“謝啥,都是自家兄妹的。”李志軍說。
看完了店鋪之後,兩人就趕緊趕回了餐館。畢竟一會就到飯點了,餐館裡面又得開始忙活了。
回了餐館,李志軍轉頭就把李志美需要的一千塊錢給到了她。有了這筆錢,李志美第二天就抽了個時間和羅建民把眼鏡店給盤了下來。
盤的時候,李志美把自己的要求又給再說了一遍。
第一,這店鋪必須一次性簽下五年的合同。五年之內,不能漲房租。
第二,房租到期了之後,自己有優先租下來的權利。
這條件李志美一開始就提出來了。她那老鄉回去找了他哥,那邊估計也怕這兩口子再待下去,只怕婚姻就保不住了。於是也沒有多思考,立馬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