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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葉家人對方芸是萬分感激的,可萬萬沒想到,才三個月,方芸就回家提出離婚,陪她來的是港城的一位富商——餘志寬。

原來餘志寬來內地探親,不慎扭傷了腳需要休養,親戚才請了方芸過去當保姆,平時親戚上班,家裡只有餘志寬和方芸兩個人,餘志寬風度翩翩、見多識廣,方芸小家碧玉、溫婉體貼,兩人很快就暗潮湧動。

在方芸做保姆一個月的時候,餘志寬的腳傷養好回港城了,但後來方芸發現自己懷孕了!餘志寬家中只有個獨子,喪妻多年養過不少女人都沒生出來孩子,就認定是方芸好生養,剛好旺他,更覺得這就是一種特殊的緣分,否則不會在他探一次親意外扭傷的時候恰巧相遇的。

所以餘志寬特意趕過來,在驗過dna之後就要帶方芸走。方芸只提出了一個要求,就是要把女兒也帶走。

多養個女孩算什麼?餘志寬無所謂地就應下了,直接帶方芸到葉家談判。

當時葉添恨得想打人,可剛站起來走兩步就摔倒在地,葉母拿起掃帚打他們還被餘志寬頻來的保鏢阻攔,只能指著他們破口大罵,罵著罵著就哭了起來,因為真的無力,就像面對工地那些人一樣,什麼都做不了。

餘志寬還對葉添笑說:「我們兩個也算很有緣分,都是腳上受傷,只不過我現在已經沒事了,你就……

總之,方芸懷了我的孩子,我一定要帶她走,你們無能的辱罵我不在意,這裡是二十萬的支票,對你們來說,足夠了。」

方芸躲在餘志寬身後,始終低著頭,卻還不忘說一句,「我要帶走萱萱,反正、反正她跟著你也沒有好日子過。你別怪我,要怪就怪命吧,你要真為萱萱好,就放她去過好日子。」

葉容萱當時就哭著扶起父親,說她不要走,她不去港城,不過好日子,她只想和父親在一起。就算她才十五歲,她也知道是母親不對,母親心心念念帶她去過好日子是為她好,她沒辦法怨恨母親,可她不能拋下父親,更何況相比於遙遠的、未知的港城,她更想待在自己熟悉的家鄉,她馬上就成年了,馬上就可以扛起家裡的重擔了。

但在鬧過這一場之後,葉添冷靜下來自己都喪氣地認為女兒去港城會有更好的生活,那個男人是富商,就算對女兒不管不問,女兒也能衣食無憂,上好學校接受高等教育,認識富貴圈裡那些厲害的朋友,怎麼都比跟著他這個沒用的父親強,他不想成為女兒的拖累。

方芸怕女兒不願意跟她走,還私下對葉容萱說,餘志寬願意給二十萬是因為她們母女都走,沒人照顧葉添才願意給這麼多,如果葉容萱不走,那餘志寬就只願意給十萬了。差十萬,對葉添來說是一筆鉅款,十萬能讓葉添在村子裡生活很久,如果葉容萱真為父親想就應該走,等以後成年工作後隨時可以回來探望父親啊。

十萬塊對十五歲的葉容萱來說,就是個天文數字,她從小在村子裡長大,家裡還很窮,她連一萬塊都沒見過,當即就不敢再說留下來的話了。

就這樣,方芸和葉添順利離婚,還帶走了葉容萱。車子開出村子那天,葉容萱趴在後車窗望著家門口的爸爸和奶奶,感覺他們一下子老了好多,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這讓餘志寬很不高興,方芸逮住機會就悄悄說了她一通,讓她懂事些,不要讓新爸爸討厭她們,她們以後的好日子全靠新爸爸了。

葉容萱不承認什麼新爸爸,她只肯叫餘志寬叔叔,餘志寬對她當然不喜,回到港城的家,鄭重介紹方芸,讓他的兒子餘亮和傭人仔細著些,別衝撞到胎兒,對葉容萱就隨口一提,說她是方芸的女兒,家裡人一下子就明白葉容萱是個不足為道的拖油瓶了。

葉容萱和方芸剛到餘家的日子並不好過,完全就是寄人籬下,要面對餘家二老輕視的眼神和冷漠的態度,餘志寬也沒有娶方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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