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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灼燒玫瑰 作者:阿阮有酒

被他壓制在地上起不來,骨折的腕部不斷傳來痛意,青年原本飛揚跋扈的眉眼瞬間可憐兮兮起來,「不好意思兄弟,我剛剛認錯人了,你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馬。」

他雖然嘴上風向轉得塊,眼珠卻滴溜溜地繞著時灼打量,確定他身上沒有帶任何武器後,另一隻垂在身側完好無損的手,當即就遮遮掩掩不安分地摸向腰後。

將他的小動作看得清楚,時灼唇角微微向上挑了挑,在青年握住手槍朝他抬起來時,膝蓋下落鞋尖輕抬踢向他握槍的手。薄如卡片的手槍脫離他手掌高高拋起,時灼彎腰接住手槍動作隨意地勾在指尖,漫不經心地轉過小巧漂亮的銀漆槍身,將黑洞洞的槍口對準了他的太陽穴。

青年當場大腦思維宕機,露出視死如歸的絕望表情來。

而莫森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他拎著大袋包裝五顏六色的棒棒糖,身材高大氣勢壓人地逆光從巷口走進來。目光掃過巷子裡的機車和陌生面孔,男人嗓音冷凍如冰毫無起伏地問:「有人找你麻煩?」

時灼的手槍抵住青年沒有動,循聲轉過臉來的時候,面上危險的情緒已經收斂不少。餘光掠過莫森拎在手裡的那袋棒棒糖,他認真思考了對方的問題,最後好脾氣地在心底推翻這個命題。

倒也不算是專程上趕著來找麻煩,只是將自己錯認成了地下城的性工作者,時灼決定放這幾個人離開。只是,在放人離開以前,將手裡的銀槍翻來覆去看過幾遍,發覺手槍能摺疊成銀色卡片大小時,他若有所思地收回視線,伸手拍了拍青年的肩頭問:「你這手槍不便宜?」

青年點頭如搗蒜,老老實實交代不敢再造次,「這可是我花光所有存款,從黑市裡淘來的好東西。」

「你可以走了,」時灼神色滿意地鬆開他肩頭,「但是槍留下。」

青年霎時目瞪口呆,也忘了要逃跑這件事,情不自禁地拔高音量控訴道:「這可是我花大價錢——」

肩頭再度傳來清晰的痛感,他敢怒不敢言地閉緊了嘴巴。

「不過,」時灼按著他肩頭自言自語,「我這是不是算搶劫了?」恍若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他從莫森那拿走出一根棒棒糖,轉頭不打商量地塞進青年懷裡,「那就拿棒棒糖和你換好了,畢竟你們地下城裡,」他眉毛微微舒展,露出人畜無害的笑容來,「不是流行以物換物嗎?」

「……」

銀髮青年一臉如遭雷劈的表情。

但是不管怎麼說,和心愛昂貴的手槍比起來,到底還是這條小命更重要,他迅速帶上兩個同伴,騎上機車頭也不回地逃竄走了。時灼將手槍摺疊成卡片放入口袋,繼而笑容燦爛地抬起臉來嬉笑道:「以物換物不違反帝國法規吧?我嚴格遵守帝國禁搶劫的法條,上校可不能在這裡逮捕我。」

「帝國公民憲法中明確規定過,威脅恐嚇他人也屬於違法行為。」莫森語氣淡淡地接話。

「……」

「既然這樣,」時灼語氣毫不委婉地提示他,「上校可以裝作沒有看見。」

「你是在向我行賄?」莫森垂眸配合他拷問道。

「……」

「帝國公民憲法中明確規定過,向軍官行賄——」對方繼續公事公辦地背法條。

「上校可不能亂說話,」時灼忙不迭地出聲打斷他,「我是不違法犯罪的好公民。」

「不違法犯罪?」面前的人神色微頓,繼而緩緩開口問。

時灼面不改色從容不迫地點頭。

「也對。」沒有再繼續追問下去,莫森若有所思地抬眉,眼底湧現幾分似笑非笑,「你從不違法犯罪,迄今為止犯下的最高罪名,就是別人的芳心縱火犯。」

「……」

時灼一張臉騰地燒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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