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政府從一開始的監察體系就比較簡單粗暴。
或者說,從一開始,韓斌就做好了用百姓和監察院以及廉政公署幾個方面來監察官員。
這也是為什麼,韓斌從一開始就要搞掃盲教育。
哪怕掃盲教育的推廣對於當前來說,效果可能沒那麼好,但韓斌還是那樣做了。
監察官員,這就是目的之一。
韓斌的心中很清楚,現在自己在,有克隆人充實政府各部門,也有克隆人在監察院待著。
他可以杜絕貪腐的事,但凡是貪錢的,在那麼多克隆人眼睛的盯著下,總能發現一些端倪。
但要是自己百年之後呢?
這一套體系還能正常的走下去嗎?
所以韓斌從一開始就想好了要建立一個由百姓監督的體系。
讓百姓脫去文盲的帽子,從一開始就給他們灌輸法律意識。
讓百姓知道,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
如果在去找政府官員辦事的過程中,發現對方有違規操作,甚至是遭到了官僚主義的對待。
那麼他們需要知道如何去反制這一種情況。
所以監察院也獨立出來了。
他們可以去監察院舉報,這種舉報,是不需要證據的。
監察院也不會問老百姓要證據,如果什麼證據都有了,還要他們做什麼?
他們在接到舉報後就會直接介入到這件事當中。
他們會對官員進行審查和調查,你官員說沒有這樣的事就沒有?
這可不是由官員說了算的,會對整件事做出詳細的調查。
一旦發現後,監察院會將整件事完整的彙報上去,最後檔案還會移交到司法機關。
司法院在拿到這些檔案後就會直接開始抓人了。
換句話說,監察院負責官員的情況,調查後把檔案送達司法院。
司法院不參與調查,他們負責抓人和審判。
其中警察負責抓人,法院負責審判。
可謂是分工明確,只是監察院在這些事上會比較忙碌,畢竟接到舉報後,他們就得去調查。
但他們做的不就是這個嗎?
對於監察院的官員而言,忙點好啊!
因為這是他們的政績,如果十天半月都沒一個人舉報,他們連點政績都撈不到,想要升官,那就得一點點熬資歷。
但要是有政績,從一個小科員直接升任科長,或者是副處長,這都有可能。
具體的就要看你調查的事情結果夠不夠勁爆。
如果你要是調查出一個官員貪汙受賄一百萬華元。
那恭喜你,副處長這個位置絕對是你的了。
而且貪官的一百萬華元內,你還能拿到十萬華元的獎金。
這是給你調查的獎勵,你可以拿著這筆錢隨便花,沒人會管你。
所以監察院不怕麻煩,怕的就是沒事做。
但那些政府官員一個個看著監察院的官員可就恨了!
我特麼好不容易收點錢,結果轉身你把我搞了。
然後你還要分走我總家產的百分之十,拿著我的錢隨意揮霍。
再踩著我的屍體升官。
鄧宣明顯知道這件事的重要性,站起身看著韓斌說道:“大帥,您放心吧!
普法工作我們司法院一定會做好的,保證儘快把這一事情落實下去。”
鄧宣說著看了一眼教育廳長張林生,隨後又看向韓斌說道:“只是這件事,還是得老百姓識字,其實我們的宣傳更有用。”
韓斌明白他的意思,看向教育廳長張林生道:“掃盲工作,你們教育廳也要儘快給我落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