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妮在家裡威逼和利克冷淡的雙重打擊下,大病一場,偏這個煩惱還不能和任何人訴說。
就在她燒得昏昏沉沉時,利克偷偷翻進她的房間,在她床頭放了一束花。
她醒來看到花就知道,利克還是愛她的,只不過因為害羞和自卑,不敢在她面前表露罷了。
至此,兩人其實還是很甜蜜的小情侶,雖然有些波折,但潘妮一直相信,她可以感化家裡,感化利克,然後終成眷屬。
所有少女,都對這種人前愛答不理,人後難掩愛意的少年難以招架,更別說潘妮這個戀愛腦了。
她的病一夜之間痊癒了大半,未等到清晨,就跑出去找利克。
但她不知道的是,那天正好是利克的出師考試,必須透過考試,他才能擁有自立門戶的資格。這在等級森嚴的那個行業裡是鐵則。
她踏著微涼的晨霧,換好最漂亮的裙子,滿心歡喜去找利克,半路上卻被個醉鬼給截住了。
世間的事就是如此狗血,她平時養尊處優,從未見過凌晨的馬提爾達是什麼樣子,就這麼破例一次,正好遇到了前來滋事的男人。
她驚慌失色,說自己是費舍家的貴族小姐,讓他好自為之。
那個男人已經喝醉,哪管她是什麼貴族,是貴族更好,他正好嘗嘗貴族女孩是什麼滋味。
他上去把她抱起來扔到巷子裡的地板上,扯開她的領口,就要對她做出不軌之事。
就在千鈞一髮之際,那醉鬼突然翻了白眼,伏到了她的胸前。
她嚇得大叫一聲推開那人,只見到一雙銳利而血紅的眼睛。
那是屬於利克的。
他喘著氣舉著一根木棒,木棒上沾滿了鮮血。
利克把渾身赤/裸驚魂未定的潘妮抱回自己家裡,與她定下誓言,說會娶她為妻。
兩人已經年滿十八,就在那天,那個破舊的屋子裡,潘妮把自己獻給了利克。
利克本來是拒絕的,但是潘妮那個時候又驚喜又害怕,一時戀愛腦上頭,害怕醉鬼的死會引來警察,說不定第二天利克就會被抓走。
她哭著求他,他才答應下來。
事後潘妮躺在利克懷裡,像是幸福的新婚妻子。
第二天,她才知道末日並未到來,醉鬼的死無人在意,利克錯過了考試,三年兢兢業業的苦修徹底作廢。
狂歡過後,居然還要生活。
利克的年齡不小,無法再熬三年,重走學徒這條路。
幾天之後,他加入了當地的幫派。
染了紅髮,還弄成了爆炸頭,平時儘是做些逞兇鬥狠的事,因為利克的性格本就張揚毒舌,居然混的還很好。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潘妮覺得他變了,變得自己不認識了。
一個人的生活環境,本就可以在潛移默化裡改變他的性格,更別說經過這麼多苦難,利克的本心早已偏移。
他真的成了一個吊兒郎當的街頭混混,與潘妮待在一起的時候,一言不合就要掀桌,作勢要打她。
不過他從來沒真的動過手,潘妮也就不甚在意,還是每天黏在他的身邊,他說得再難聽,她也只當沒聽到。
好景不長,她私會利克的行蹤被家裡發現,父親震怒,把她關在閣樓裡禁了足。
利克幾天沒見她過來找,打聽了才知道她被關了起來,就拿著當初的契約找上了潘妮的家族,費舍家。
他領著很多打手,根本不是好好談事的架勢,但費舍老爺也不是好纏的,他是傳統的貴族,向來看不起這種街頭混混,更別說是這種毛頭小子。
他接過那封婚契,直接撕了個稀爛。
還揚言說,再敢放肆就叫警察來,把他們全部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