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苦怪誰?(6 / 8)

小說:七零之悍婦當家 作者:桃花露

們去買幾條大魚回來,到時候一個姑家帶回去一條。

等吃飯的時候小子們回來,一屋子男人女人還在嘰嘰呱呱聊天呢。

男人們聊幹活、工分、收成,還打聽一下韓青松他們辦案的事兒。

女人們就聊婆婆、男人、孩子,反正就圍著那一攤子事兒展開。

林大姐二姐家裡都是普通人家,油鹽醬醋喜怒哀樂,沒什麼特別的。

林梅家有點不一樣,她男人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一個小白臉吃軟飯的媽寶男。

從前林嵐的優越感就是自己比三姐好看,自己男人比姐夫能幹。

當初鄭家婆婆給兒子娶林梅的時候,就是衝著她能幹又潑辣,能當家又闖實。

鄭耀祖長得挺俊,白麵皮瘦高個,斯斯文文,還讀過幾年書。可惜讀書成績也就那樣,應了那句百無一用是書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喜歡寫點不成氣候的詩詞歌賦,談點風花雪月,回到傢什麼也不好乾,以後爹媽死了養活自己都成問題。

鄭家婆婆也是看明白這個所以才要找個比他年紀小,潑辣能幹,又會喜歡他相貌的小姑娘養著他。

當年相親,林梅是自己樂意的,因為鄭家家底殷實,鄭家二老也能幹,看起來很開明。

結婚以後,二老對林梅也不錯,一去就讓她當家,老太太幫著看孩子做家務也一把好手。

這樣林梅就能專心跟著男人一起下地掙工分。

不過林梅也沒滿足這點,她覺得就掙工分能好乾啥啊,所以就打起別的主意。

他們村自古以來就種棉花多,大半人家也都有臺老式織布機,所以她就開始張羅和婆婆織布賣。

一開始也艱難,都要偷偷摸摸的,慢慢地做出點名堂來,她就成了投機倒把的小頭目,領著村裡一些膽大的婦女幹。

中間也被抓了幾回,她男人是不頂用的,可她婆婆厲害,愣是帶人把她給搶回來。

再以後她都出名,有時候治安管理處的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加之後來政策鬆緩一些,她更如魚得水。

這會兒整個山水公社都有她的“生意”在,又有韓青松那層關係,市場管理人員更不去多管她。

她也領情,心裡感激著呢,所以時常打發小子給林嵐送點啥。

寒暄的時候說起來,她還開玩笑試探他。

韓青松道:“我們只管抓反革命、壞分子,做生意的不歸我們管。”

做生意的歸市場管理人員管,他們公安局不管,雖然革委會想讓他們幫忙,韓青松推辭了。

他的理由是:投機倒把是人民內部矛盾,我只管敵我矛盾。

林嵐戴著那條圍巾,林梅很高興,覺得非常有面子,“你們看,我給蘭花花織的圍巾,好看不?”

都說好看,什麼時候也給我們織條。

林梅笑道:“我攢了給娘織條行,你們雖然是姐姐,可也沒和我一起在肚子裡打架。我和蘭花花從在娘肚子裡就打呢,這是有革命感情的。”

大家就笑她嘴貧,讓她講投機倒把被人家追的那些驚險事兒。

林梅雖然沒劉春才那麼能扯,不過也差不多,講起來真是驚心動魄的。

明明就是一個追一個跑,繞著巷子繞村子,愣是被她說得比地道戰還刺激。

小孩子們也聽得津津有味。

回家的路上,三旺還忍不住回味起來,給大家再把精華部分回顧一下。

林梅一家子回到家,晚上上了炕鄭耀祖還忍不住跟她嘀咕,“林梅,你說也怪,我那個小姨子咋的突然就轉性了?你看現在,可了不得,比前幾年看著還年輕好幾歲呢,俊俏得跟花兒一樣。”

林嵐現在淡然樂觀,整天笑眯眯的,鄭耀祖那麼一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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