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霄戳的痛處戳得很準,直接戳到大壯的心窩子去了。
用大壯的話來說,他老媽給他介紹的那個所謂的媳婦兒簡直是醜得簡直就像山上的大石頭,又胖又醜又怪,他寧願去取一個老婆子也不願意娶那女人,所以那事兒也就黃了。
“不過霄哥,你咋知道我看上那個警察了?”大壯奇怪的問。
“哥,咱們的事兒哪裡瞞得過霄哥,霄哥從小就和我們一起長大,當然一眼就看出來了。”小壯不客氣你的說,“哥,不過咱醜話說在前頭,那個警察是你的,另外一個可得歸我,不準和我搶。”
“我會和你搶,那小娘們兒有我家……誰來著?”大壯扭頭問李霄。
“警察叫宋語清,另一個叫宋語嫣,兩姐妹,你們倆二貨,連人特麼名字都不知道就喜歡上別人了,能不能有點出息,就你們這樣,以後肯定是妻管嚴。”
“屁,我肯定不是妻管嚴,以後我在家,是絕對有家庭地位的。”大壯反駁,“聽說很多人怕老婆,我就不一樣了,我以後在家裡的地位,天,那絕對跟皇帝一樣。”
“想做什麼做什麼。”
“為所欲為。”
“想做飯做飯,想刷碗刷碗,想拖地就拖地,想洗衣服就洗衣服,這,就是權利!”大壯一本正經的說道,“她要是敢說半句不是,我上去就給她幾耳光。”
“得,你讀書少,你說了算。”李霄說道,“機會可是給你們了,你們得好好珍惜,不過我得提醒你們,這倆女人不是省油的燈,昨天晚上的事兒,一定別說半個字。”
“嗯,我們知道,霄哥。”
……
和大壯小壯分開,李霄就馬不停蹄的回家,現在寧鄉村看似比較平靜,但他知道總有一天會遇到麻煩,先不說孫立,就說凌冰冰賭約的事情也讓李霄異常頭痛。
回家的路並不遠,路邊到處都是田地,村民們正在地裡翻土,顯然是準備種菜。
“霄哥。”
“霄哥回去吶!”
“嘿,李霄這小子越來越有出息了,走起路來都那麼帥。”
一路上都有人給李霄打招呼,李霄一一回應,見到正在種地的村民們,李霄靈光一閃,忽然有種想法。
如果用生機之水培養出土壤,然後再種植農作物,會不會得到一個很好的收成?李霄可是清楚的記得當初那根六斤重的黃瓜。
“田二公。”李霄衝離自己最近的一個五六十歲的男人說道,“您這是種什麼呢?”
田二公放下手中正在翻土的鋤頭,樸實的笑道:“李霄吶,你小子出去混了三年,該不會連季節都忘了吧?現在是八月底,馬上九月了,當然是播種小麥咯。”
“哦,原來是這樣,那行,田二公你先忙,我回家了。”
“好嘞!”
田二公這麼一說,李霄才想起來,由於寧鄉村一年四季都不怎麼炎熱,且冬天來得比縣城裡更快一些,所以別人種小麥是十月份左右,而寧鄉村在九月初就要開始種。
這些都是李霄小時候聽老爸老媽說的,不過他倒是沒怎麼做過農活。
回到家,胖子不知道去哪裡了,小白依然懶洋洋的守在家門口,見到李霄回來就樂呵呵的衝上來往李霄的袖口咬來咬去,小綠蛇在李霄的授意下從袖口裡鑽出來,又和小白玩兒到了一塊兒。
李霄也懶得理他們,直接找到家裡的小麥種子,然後取出生機之水,直接把小麥種子弄到裡面去浸泡。
李霄想過了,如果用生機之水改變土壤,農作物就會像當初的黃瓜一樣生長速度變得非常快,這樣的話肯定不太好,試想如果需要幾個月成長時間的小麥一夜之間忽然就成熟了,那他們寧鄉村估計會被隔壁村的人踩破門檻,一下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