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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力量,速度,還是敏捷,這些混混都不是野狼的對手,他們唯一的仰仗或許就是手上還有武器。
可惜這些武器也分在使用的人。
如果是李霄,這種武器或許還能夠對野狼造成威脅。
但是如果是這些混混使用,卻和燒火棍沒有什麼區別。
那些野狼在這些混混中不斷的穿梭,時不時在他們的身體上咬上一口。
因為天色已經逐漸暗下來,在這種環境下,眾人的視力受阻,根本就無法阻擋那些野狼的攻擊。
不小片刻,混混中就發出了各種各樣的慘嚎聲。
“啊,我的胳膊掉了,痛死我了。”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被抓瞎了,完了,我什麼都看不到了。”
“啊,別咬我,我錯了,我不想死呀。”
……
聽到這些慘嚎聲,李霄連半點同情的表情都沒有露出。
這夥人做的壞事根本就數不清,他們根本不值得同情。
也正是以為如此,李霄通知阿大糾集狼群的時候,已經告訴他讓狼群對這些混混下重手,只要不弄出人命即可。
李霄可不想弄出人命。
畢竟一旦出了人命,那就是大案子。
要知道,這裡可是進入寧鄉村的必經之路,一旦死了人,必將鬧得沸沸揚揚。
等道路修通後,李霄可是有將寧鄉村弄成旅遊開發區的想法,可是如果這裡有野狼出沒的訊息傳出去,那還有誰敢到這裡來旅遊?這不是自砸招牌嗎?
所以在一開始,李霄就只是想給這些人一個狠狠的教訓,並未有要人性命的意思。
沒過多久,地上就躺了一地人,也包括那個程哥。
因為他衝的最前,所以身上的傷勢最重,他的衣服早就已經破爛,傷口布滿了全身,尤其是手臂上,更是缺少了好幾塊肉,汩汩的鮮血正順著手臂向下流淌著。
此刻,程哥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只能和別人一樣,躺在地上哼哼。
見野狼的工作完成的差不多了,李霄就傳給阿大一道意念,讓這些野狼離開。
本來在這種充滿血腥氣味的地方絕對是野狼最喜歡的,可惜有阿大這頭狼王的存在,其餘的野狼縱然心中不甘,也只能灰溜溜的離開。
那些混混躺在地上,本以為自己必死無疑,可是讓他們做夢也沒想到的是,那些野狼竟然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離開了。
發現了這種情況,那些混混竟然掙扎著站了起來。
或許是害怕那些野狼再次迴歸,他們掙扎的受傷的身體,踉蹌的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