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穫一隻山羊,李霄已經知足,本來今天也只是來看看地形,所以對於其餘發現的野味倒是沒有再下手,將深山巡視一遍之後,便帶著山羊回家。
捕捉山羊的經過,讓李霄發現他自己的身體或許比想象中的要強大許多,要知道山野裡的動物們警覺性都非常的高,一般數十米就能感覺到有任何東西在接近它們,可今天李霄卻接近山羊只剩半米才被發現,實在是讓人驚喜。
扛著一百來斤的山羊在崎嶇的山路上行走,李霄不但沒覺得累,反倒有一種酣暢淋漓的感覺,心裡說不出的暢快。
回到家已經是中午,李道正兩人見到兒子帶這麼大隻山羊回來,臉上都寫滿了震驚。
為了不讓老爸老媽擔心,李霄並沒有告訴他們他去過深山,只說去山裡轉悠了一圈見到這隻山羊受傷,就把它帶回來了,準備下午拿去鎮子裡賣掉。
中午李霄李道正三人正在吃飯的時候,家裡來了一位客人,來者李霄見過,正是昨晚被李霄在後山撞倒洗澡的凌冰冰。
今日的凌冰冰身著淡紫色緊身衣,黑髮披肩,畫了淡妝,紫色磨砂衣一直到大腿根部,將圓潤的臀部緊緊包裹,雪長的細腿被黑色絲襪纏繞,腳下踩著黑色高跟鞋。
見到女村長前來,李道正兩口子趕緊熱情的招呼,寒暄一番後,凌冰冰才說明來意,原來是李霄三年沒回來,現在已經二十歲,需要去鎮子上辦個身份證,下午凌冰冰正好要去派出所辦事,所以順便讓李霄一起去。
難怪打扮得這麼正式,原來是要去鎮子上。
李霄聽後心裡一喜,本來他也要去賣山羊,現在還有美女村長相陪,他當然求之不得。
凌冰冰來到李霄的家,自然也就和李霄三人一起吃了午飯,凌冰冰教養很好,吃飯基本上不怎麼說話,一看就屬於大家閨秀形。
吃過飯,李霄就用麻布口袋把山羊整隻裝進去,然後抗在肩膀上,和凌冰冰一起去鎮子上。
下浦縣有很多個小鎮,距離寧鄉村兩個山頭以外,有個叫寶山鎮的鎮子,其名字的來源自然是因為附近都是大大小小的山,說是一個小鎮,其實也只有兩條街,簡單來說就是供附近村子裡人們交易的場所。
兩座山頭即使是扛著一百來斤重的山羊,其實對李霄來說也算不得什麼,可對凌冰冰就有點辛苦了。
本來凌冰冰就傻傻的穿著高跟鞋,再加上走山路,半座山都沒翻過去,就把腳給崴了,絲襪還被灌木叢鉤出來一條細長的口子。
李霄正興致勃勃的趕路,聽到哎喲一聲,轉過頭髮現凌冰冰正半坐在地上,正可憐兮兮的望著他,左腿的絲襪出現了一道十來厘米的長口,看上去略顯猙獰。
“村長,你沒事吧!”李霄趕緊把山羊扔在地上,跑到凌冰冰身前,伸手去攙扶。
“沒事。”凌冰冰搖搖頭,並沒有拒絕李霄伸來的手,自然而然的讓李霄將她扶起來,可是她剛站穩,腳踝處就傳來一陣疼痛,讓她腳一軟,又要栽倒在地。
李霄眼疾手快,趕緊深處雙手抱住她的胳肢窩,這才避免了悲劇發生,然後把她攙扶到石頭塊上坐下,這才說道:“還說沒事,一看就是腳被崴了。”
李霄二話不說,蹲下身子將凌冰冰的黑色高跟鞋脫掉,立刻一眼就發現她的腳踝處緋紅一片。
“你……”李霄的舉動讓凌冰冰俏臉一紅,“你,做什麼?”
“還能做什麼?幫你看看腳唄。”李霄翻翻白眼,輕輕用手讓傷口露出。
“你說你今天明明知道要走山路,怎麼還穿高跟鞋和絲襪。”一邊揉摸,李霄一邊說道,“還好沒傷太重。”
聽到李霄的數落,凌冰冰嘴唇微翹,她自從來到寧鄉村,已經很久沒有打扮過,都是入鄉隨俗穿得比較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