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5章 選官制度!(2 / 2)

小說:曹魏 作者:雨落未敢愁

“至於其他人,便按照照例罷。”

“諾!”

看著趙焱緩緩的退回自己的位置之後,曹衝才明白為什麼操蛋的九品中正制能夠代替察舉制,並且成為這篇土地上實行數百年的選官制度了。

這都是有原因的。

因為應時代潮流,察舉制經歷了兩漢四百餘年,已經是徹底腐爛了。

西漢還好,因為民風淳樸,察舉制適應當時社會。

但是到了東漢,所謂的「孝」、「廉」成為純粹的參政資格,失去原有淳化風俗的美意。

順帝時,採納尚書令左雄之議,規定孝廉限年課試的法則,應舉年齡必須在四十歲以上。

在公卿及郡太守薦舉後,亦須參加考核甄選。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談漢代的選官制度了。

與後來的朝代不同,漢代的選官制度並非只有一樣。

而是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當官。

這些選官制度,最主要的有三個。

第一個是徵辟制。

就是徵召名望顯赫的人士出來做官。

像是賈長沙、主父偃這些人,都是被皇帝徵辟過來的。

這種選官制度,漢武帝時期就很是常見。

第二個便是察舉制。

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階官吏透過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幹出眾的人才推薦給朝廷,經過考核,然後授予官職。

察舉的科目主要有孝廉(孝敬廉潔者)、秀才(才能優秀者)、明經(通曉經義者)、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等。

董仲舒就是在漢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以賢良方正連對三策而被錄用的。

第三個則是舉孝廉。

舉孝廉這個制度,舉的是好人,而好人未必是能人,也就造成了這類出身的官員背起四書五經來眉飛色舞,而到了具體事情上卻一籌莫展的現象。

到了東漢,舉的甚至連好人都說不上了。

世家膏粱子弟,能人不少,但是紈絝子弟卻是更多。

地方舉的孝廉,早就失去了本意了。

其實九品官人法本身,其創制初衷恰恰是為了矯正察舉渠道選官被郡國長官決定、並徹底淪為郡國望族推舉子弟、門生與故吏的“綠色通道”而創制的。

其制度要點為二

一是以資(父兄官爵)、行(道德操行)、能(才智慧力)為品狀內容,且重視後兩者。

二是品狀由州中正簽署、中央負責稽核,杜絕郡國望族上下其手。

奈何以古代社會的情況,行、能二項毫無標準可依,唯有資項是毫無浮動的硬指標,且中央稽核依然無法避免州中正的任意裁度。

九品官人法便不得不依賴主君、吏部與州中正全體人員的明察、公允、睿智等個人品德來實現其防弊功能。

換言之,九品官人法必須經由聖人團體來執行,才能防範世族化之流弊。

顯然,聖人團體是不可能存在的。

所以不可避免的,九品中正制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倒是成了世家把握權力的途徑。

從此便進入了世家的時代。

想到這裡,曹衝心中還有些唏噓。

然而,就算是曹衝想對世家下手,但是將來當上了皇帝之後,還是得忍這些世家好幾年。

直到自己能夠將這些世家拿到手上肆意捏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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