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友幫手手下多了的同時,曹衝的敵人同樣增多了。
想要自己的命的人,可遠遠不止曹丕一個人。
曹衝點了點頭,看了諸葛亮郭逍一眼,說道:“罷了,也不需你們去幫我瞭解情況了,走了這麼多人家,對於洛陽的情況,我也是大致瞭解了一些,至於其他地方,或許有些不同,但大致上還是不會錯了,之後我想要知道的便去找士元去問罷。”
見到曹衝如此配合,兩個人也是鬆了一口氣,他們怕的,就是曹衝不聽他們的建議。
若是那樣的話,總是免不了有變故的。
曹衝發話之後,一行人乘著夕陽的餘暉,回到了洛陽城。
洛陽城高大無比,但是在入夜之後,卻是靜的可怕,看起來是要宵禁了。
這個時代的人可沒有夜生活,所謂的夜生活,除了和自己的媳婦做那些嘿嘿咻咻的事情之外,便不能做其他的事情了。
哦不,這是窮人的生活,有錢人的話,晚上點著燈,大概還是可以挑燈夜戰的,若是你有閒情逸致的話,還可以看一看美姬的樂舞,也可以與自己的朋友一起宴飲通宵。
當然,不論在哪個時代,有錢人終歸是少的。
所以夜生活少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曹衝扶著下巴,再摸了摸鼻樑,心中想著,是不是可以把宵禁與坊市這種東西去掉。
不過,即使要做這樣的事情,恐怕也需要時間。
最起碼,讓曹老闆同意,就夠曹衝想的了。
不過毫無疑問的是,這絕對是值得做的。
坊市的要求有些刻板,完全可以加一些東西的,比如說小賣部這類的東西,這是方便百姓,順便增加就業,既然是有利的事情,為什麼不能做。
至於宵禁這個,更是不可取的。
《漢律》規定:每天晚上衙門的漏刻“晝刻”已盡,就擂響六百下“閉門鼓”;每天早上五更三點後,就擂響四百下“開門鼓”。凡是在“閉門鼓”後、“開門鼓”前在城裡大街上無故行走的,就觸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如果是為官府送信之類的公事,或是為了婚喪吉凶以及疾病買藥請醫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邏者的同意後行走,但不得出城。
這個宵禁,在宋朝之後才被取消。
宵禁的出現,大概是為了便於管理。
道理與為什麼要讓孩子聽話?因為老師太少這一的道理相似。
若是不宵禁的話,官員府吏必然會變多,要發的糧餉自然變多了。
所以官府限制百姓的活動和範圍。
然而,這個想法是何其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