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面前的認罪書,陳漢卿只覺得事情充滿了戲劇性。
他眼睛動了動,快速掃過桌子上的認罪書。
只見上面羅列了三條罪狀。
第一條:他多次偷盜行竊,金額累計高達到五十五萬。
第二條:他涉嫌打架鬥毆,故意破壞公共秩序和公共財物。
第三條:他涉嫌組織並領導具有黑社會性質的活動。
陳漢卿看過這三條罪狀後,臉上露出一抹森寒的笑容。
這三條性質惡劣又情節嚴重的罪狀一旦強行安在他頭上,那他起步也是十年的刑期。
難怪掌握權力的人可以為所欲為,從馬林的身上就能看到可怕的縮影。
其實,在國家大力反腐掃黑之前,社會上的冤假錯案的確有很多。
隨即,陳漢卿歪過腦袋,視線落在唐書怡面前的認罪書上。
有關她的罪狀,則是隻有兩條。
第一條:她涉嫌多次組織並且參與集體賣銀活動,非法獲取財物十萬。
第二條:她涉嫌違法聚眾賭博,且金額巨大,情節嚴重。
陳漢卿眉頭微跳。
這兩條莫須有的罪名一旦落實在唐書怡身上,那她也至少得進去三五年。
這種事若放在平時,陳漢卿只有自認倒黴的份,但現在,他卻很激動。
白雲縣這幫狗官把唐書怡這一尊大佛得罪的越死,那他就越有掌控局面的機會。
陳漢卿當即強忍笑意,抬頭看著馬林,說道:“馬警官,這些認罪書上的罪狀,是你自己寫的吧?”
馬林坐在椅子上悠閒的抽著煙,輕描淡寫道:“不錯,是我寫的,你們倆就痛快的在上面簽字吧,省得浪費我寶貴的時間。”
陳漢卿搖搖頭,認真回答:“可是你寫在認罪書上的這些罪狀,和我們都沒有一丁點關係。”
馬林呵呵一笑,語氣裡透出嘲弄和玩味:“認罪書上的這些犯罪事項,你們有沒有做過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說了算,我說你們做過你們就做過。”
這幾句話,無疑透出了馬林的狂妄和囂張。
彷彿只要落到他手裡的人,他都可以隨意來安排罪名。
當然了,馬林這一次給陳漢卿和唐書怡寫下的罪狀也不是天馬行空編出來的,而是經過他刻意設計撰寫的。
這裡面的原因很簡單,馬林已經有了主意,要讓陳漢卿和唐書怡當一些富二代又或者官二代的替罪羊。
這件事情一旦辦成,那對馬林而言就是一箭雙鵰。
他一方面可以拿到一大筆不菲的錢財和人情債,一方面又可以提高公安局的破案率,受到上面表彰。
而陳漢卿聽到馬林的狂妄言論後,眼睛眯了眯,打算繼續套馬林的話:“馬警官,你只是白雲縣刑偵體系的一箇中隊長,我不信你可以在白雲縣隻手遮天。”
自己竟然被質疑了,馬林立馬有些氣憤。
他翹著二郎腿,不屑的回應陳漢卿:“目光短淺的垃圾,我局局長都視我為左膀右臂,我在白雲縣橫著走,不是合情合理的嗎?”
原來是公安局局長給馬林做靠山啊,所以他才敢如此胡作非為,濫用職權。
已經把重要資訊給套出來了,陳漢卿便沒有繼續和馬林廢話,只是平靜說道:“抱歉,你給的認罪書,我們沒法簽字。”
聞言,馬林的怒火又上了一個臺階。
啪的一聲!
他重重一拍桌子站了起來,居高臨下地怒視著陳漢卿和唐書怡,大聲威脅道:“不識時務的東西,別逼我對你們動手,把你們打到屈服為止。”
以馬林的行事作風,他真的會幹出這種事情來。
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