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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真實明白便歌詠愛,那便是一種嚴重的褻瀆。
起碼蕭蘭茝是這樣覺得的。
在地願為連理枝,根相握,葉相觸,在地底也交纏,在天上也緊擁。
跟一個人這麼愛得過火,其實戀愛在某種程度上跟吸毒也沒什麼區別。
促進多巴胺,又或是,讓人上癮。
雖然方寧說了不需要,但蕭蘭茝還是想舉辦一場婚禮。
方寧說,「為什麼要舉辦婚禮?我們也沒有親人什麼的……我只有惠全。」
「寶貝。活著不能沒有儀式感,不然人跟牲畜有什麼不同呢?」蕭蘭茝笑問,「不用是很盛大的那種,我們也不用聲張,哪怕只有我們兩人也無所謂,但我希望你會一直記得我娶你的那一天是什麼樣子。」
於是在某個方寧並不知道地名的國家一個無人的教堂裡,兩個並不信奉神或佛的人,穿著西裝,簡單卻隆重的握著彼此的手。
教堂裡一個老神父是證婚人,一開始不太願意替他們證婚,可蕭蘭茝笑了笑整理了一下西裝,被老神父「意外」看見了手槍以後,那老人就突然特別願意。
伸手不打笑臉人,對吧?畢竟誰知道笑臉人收起笑容是不是惡鬼呢?
兩人雙手握著,緊扣。
陽光透過彩繪玻璃灑了進來,斑駁地面,彩色的投影。
那影子落了一片在方寧臉上,蕭蘭茝靜靜看著。
他一直覺得,哪怕壽終正寢,死亡也仍是一件無法從容的事,那麼相愛呢?
從容得了嗎?一段塵緣,一棵樹,一朵花,因為愛一個人,眼看萬物都會變得不再相同。
樹木變得翠綠,花朵變得美好,藍天更加藍。
夜裡輕輕趴在愛人胸膛,感受他胸脯的起伏,平穩或是湍急,他如山河,如大地,如傾盆瓢潑又或是纏綿細碎的雨。
他如萬物存在,眼見之物全是他,朝陽月色、雲霧星辰,睹物思人。可他卻又超脫了萬物,超然神聖。
在那些匍匐狼狽,渾身血汙的日子裡,蕭蘭茝跪在床前,雙手交握,他都虔心祈求上天保佑他的天使,他總有一天得去找他,等他功成名就,等他不再狼狽骯髒,等他涅槃,等他重生,他總要去找尋那個拉他脫離苦海的天使。
苦苦追尋,卻傳來他早殞落的訊息。
當然那時談不上愛,死了就是有點遺憾罷了。
但也許是因為真的特別想見他一面,所以對於他的死不知為何總有些抱歉,感到無比歉疚。許多夜裡,蕭蘭茝都想著,要是自己早一點成材,也許早點找到方寧,他也就不會死了。
當時因為虧欠感強烈,他甚至為方寧立了一個墓碑。
想想真是荒唐。
若那不是愛的種子落地生根滋長,又怎會對著一個僅僅見過一次的人如此念念不忘呢?
忘不了忘不了。
甚至夜夜為了他的死亡傷春悲秋。
神父清了清嗓子,方寧知道接下來是什麼。
無論貧窮或富有。無論健康與否、生死與否,悲歡喜樂,你是否都願意跟這個人共度一生呢?
生死與共,苦樂相連。
願意。方寧願意。
半生飄泊遇見了一個值得自己不假思索一口答應無論窮苦,都願意相守的人,何其容易呢?
方寧顧慮的總是太多。
擔心被傷害,擔心被背叛,如此患得患失的他恰巧又碰上了個蕭蘭茝。從此整顆心為他淪陷,共喜共悲,什麼都連在一起。
幸虧蕭蘭茝深情,從不讓他寂寞孤寂。不安的感覺一直存在,可那種不安,又源自於愛。
人是一種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