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去年,自己寫的字,自己都沒臉看。為了遮醜,只好毀屍滅跡,把字放火爐裡燒了。
當陳風在練字的時候,金玲不知道什麼時候來的了陳風的身後,站在那裡,靜靜的看著陳風練字。
等陳風感覺有些餓的時候,他停下了手中的筆,掃了一眼時間,發現已經十一點多了。
陳風起身準備收拾一下,然後下去做飯的時候,突然發現金玲站在自己的身後。
於是陳風就對金玲問到“金玲呀!你什麼時候進來的?”
金玲見陳風問自己話,於是就回答道“進來有好大一會了,見你在練字,我就沒有打擾你。”
陳風聽金玲說她已經來了有一會了,於是就指著桌子上的字問道“那金玲,你看我寫的字怎麼樣?漂不漂亮?”
金玲很坦率的說道“還行吧,中規中矩,比金銘寫的強一些!比那些不識字的人強好多了!”
陳風聽到她的話,有些無語,什麼比金銘寫的強一些!而且還只是強一些!這說的有些過分了!”
見金玲這麼說,陳風很不服氣的說道“我覺得我寫的挺好了!你說我寫的不好,你拿出證據來!”
陳風現在就有些耍賴了,字這個東西,沒有個評判標準。你說這字寫的難看,我還說這字是藝術品呢!這你怎麼辯論呢?
金玲聽到陳風的話,也沒有多說什麼,拿起桌子上的鋼筆,彎腰,然後在陳風練字的本子上寫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這十多個字。
然後放下手中的鋼筆,站到了一旁。
陳風看著本子上金玲剛寫的字,寫的字型是正楷。具體是閻體,柳體還是館閣體陳風就不知道了。
不過儘管金玲寫的是楷書,但陳風還是從字裡行間看出了一些清秀。這字的確比陳風自己寫的好。
但是,就算金玲寫的好,陳風也不會承認的!
正在此時,陳風又感覺肚子有些餓。於是臉不紅,心不跳的說道“那啥?現在時間也不早了,我下去做午飯了。金玲呀!你把這些收拾一下,然後下去吃飯!”
陳風說完不等金玲反應,就直接出了臥室,下樓去了。
金玲看著逃跑的陳風,調皮的吐了吐舌頭,然後按照陳風的交代,開始收拾起書桌起來。
陳風到了廚房,很快就把飯做好了,其實也沒有做什麼好吃的。陳風就炒了一盤雞蛋,一盤酸辣土豆絲,熱了一下饅頭。
不過在陳風看來這只是簡簡單單的一頓晚飯,但等陳風把飯菜端上桌之後。
金玲驚訝的說道“老公,咱們怎麼還吃白麵饅頭呀!其實咱們吃棒子麵就行了,我和金銘不挑食。”
“還有雞蛋其實不用炒這麼多,我和金銘吃土豆就行了,雞蛋夠你自己吃的就可以了!”
也不怪金玲會這樣說,今天的午飯還是白麵饅頭,雖然沒有做肉食,但是陳風今天中午炒了七八個雞蛋,滿滿的堆了一盤子。
別說現在是災年了,就算後世二十世紀之前,也沒有多少家庭敢這樣吃的。
這也只是金玲自己驚訝,金銘對此還有半點概念,他現在的年紀,還對物價不怎麼敏感,只知道有吃的他就吃。
陳風見金玲這樣說,於是笑呵呵的說道“好了,你就放心吃吧!這點東西咱們家還是能吃的起的!”
“再說了,你不挑食,我還挑食呢!好了,咱們趕緊出飯吧!下午咱們還要給金銘辦入學呢!”
陳風說完就把筷子和饅頭塞到了二人手裡,金銘接過筷子,見陳風也就開始吃了,於是他也夾了一塊雞蛋放到了嘴裡。
陳風面露微笑的看著金銘,心道,不挑食的小孩就是惹人喜歡。
金玲聽到陳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