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裡的孩子養的好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孟淑芬點點頭,又囑咐道陳喜英道,“簡單準備點飯就好,我們吃完午飯就接著帶書禮回去。”
吃飯的時候,孟淑芬也把這麼著急接季書禮的緣由也解釋清楚了。
一是怕公社醫院的醫術水平不夠,早點接回去檢查清楚,如果有紕漏還能補救,否則留下後遺症就很麻煩。
二是得保住季書禮的工作,反正他在報社做編輯,不需要來回跑動,拄著拐上班也不會耽誤幹活。
孟淑芬說得有條有理,張廣慶和陳喜英不得不連連點頭。
只是張曉梅有些不樂意了:“那我和書禮豈不是又得分開?我還想親自照顧書禮呢。”
“你的肚子已經這麼大了?還怎麼照顧書禮呢?”孟淑芬看了一眼張曉梅的肚子,皺著眉頭問道。
“做飯,洗衣服,我都能做啊,還能推著輪椅帶書禮散散心。”張曉梅很自然地說道,“肚子大又不影響我幹活。”
“是啊,我們鄉下女人沒那麼嬌氣,都是上午還能挑水澆地呢,下午就生了。”陳喜英也不希望女兒和女婿分開。
孟淑芬堅持道:“那也不能讓書禮繼續留在這裡啊,他的工作來之不易,丟了可就難再找這樣好的了。”
“要不讓曉梅跟著回城裡去?”季光業猶猶豫豫地提議道。
“倒不是不行,就是咱們住在一樓,不用上下樓梯。”孟淑芬沉吟道,“就是這邊得開介紹信,城裡經常有檢查的。”
張廣慶沒想到剛來時氣勢洶洶孟淑芬竟然這麼通情達理,心裡也鬆了口氣,女兒跟到城裡去應該不會受氣的吧。
“離家那麼遠,曉梅,你願意去嗎?”陳喜英是不捨得女兒挺著大肚子跑那麼遠的,過陣子生孩子的時候萬一有點事,都沒法去照顧。
“我願意去!”張曉梅聽到公公婆婆竟然願意讓自己去城裡,自然是高興得合不攏嘴,嫁給季書禮,不就是為了某一天能成為城裡人嗎?
現在就能跟著去城裡,那不就相當於天上掉餡餅嗎?怎麼都得接住這潑天的富貴,所以張曉梅又接著表態道:“我去了城裡,一定會好好照顧書禮的,也會好好孝敬公公婆婆的。”
季書禮高興地在飯桌就抓住了張曉梅的手,回城以後依然能夠享受她黑夜裡溫暖的包裹,那該是多麼幸福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