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懷疑什麼?”
李文眉頭都快擰著一個川字了。
對他來說,公司有著特殊的情感,王志亦是曾經試圖栽培他的伯樂,況且有如此善舉,是他和王志的秘密。
雖然鬧上法庭,可終歸也有十餘年的情分。
可是……
他現在明白了,情分都是自己的,一個人的。
人家有的是後招。
“我沒有什麼意思,現在真相如何我們都還不清楚,我們需要調查,無論如何,我們三個都有要報的仇,你知道就行了。”
李文的心痛苦的扭曲起來,是啊,他們家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自己只是低估了王家的下限而已。
那天,他給林巧打電話願意參加復仇行動,並不是一時興起的心血來潮。
說實在的,母親已死,他一直在白月和林巧的鼓勵下試圖重新開始。
過去的十幾年算是買個教訓,如今的他真的想放下過去的一切重新開始了。
他得到的那筆錢雖然不算豐厚,但足以讓他買個小房子,在這個城市真正的立足下去了。
白月趁他休假帶著他去了隔壁市的一座海島邊散心,可他看見了那個人。
張旭。
他記得張旭的模樣,化成灰也認識。
張旭是一個剛滿四十歲中的樸素男子,他無兒無女,無親無友,是一名寡言少語的環衛工人,有一份微薄的收入足夠他在城市裡生活。
可他得了膀胱癌症,得了癌症以後他迅速判斷了一下病情,發現自己連個借錢的人都沒有。
不是不相信醫生的醫術,而是不相信自己的經濟能力。
他一輩子膽小怯懦猶猶豫豫,卻毅然決然做了一個讓大家都瞠目結舌的決定。
趁癌症還沒有擴散在整個身體裡,捐腎。
“這輩子沒有做成過一件事,反正要死,不如活的有意義些。”
他摸著頭,嘿嘿一笑。
整個人都在發光。
既然已經沒有了生的希望,那當一次好人,做一回英雄吧。
這也是他普通人生裡的高光時刻了,他慰藉自己。
在李文看來,簡直是救命的天使。那也是母親換腎的最佳時期,很快兩人就簽訂了捐贈協議。
李文也承諾之後會幫他找一個護工照顧他,給他送終。
兩人都十分滿意。
簽訂好各種協議以後,兩人都被推進了醫務室。
開始準備摘除李母的病變腎臟。
等輪到張旭時,
麻藥勁兒還沒上來他後悔了。
穿著手術服c從手術檯一躍而下:“我不,我不捐了。”
幾名醫生還沒反應過來,他就從手術室的小門逃跑了。
李文剛好去買了個飯,只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跳上了計程車。
他擦擦眼睛以為自己眼瞎了。
回到手術室才知道出事了。
李母的情緒極其不穩定,已經開刀的身體情況急轉直下,很快,就迎來了死亡。
“文文,媽媽就不該活著,我知道,這是老天爺懲罰我呢,你自己,好好活著,照顧好靈……”
母親留給自己的最後一句話裡,仍然有著深深的遺憾……
李文恨透了張旭。
可是怎麼也找不到他了。
他報了警。
警察說捐獻器官雖然屬於個人自願,但上了手術檯反悔就屬於犯罪,會積極幫他調查。
可是他一個人身患癌症的人能去哪裡?
他辭了職,又沒有親人,前同事們都對他的情況不太瞭解。
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