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就到了李文和王莎開庭離婚的時間。
李文成熟了不少,他身上那些懦弱已經褪去,整個人的氣場都與之前大不相同了,他臉上只有冷漠。
王莎咬著嘴唇看著他,看不出什麼表情。
兩個人才在一起時的畫面突然被王莎喚醒,那個時候的李文就是如此,溫柔,冷靜。
怎麼過去十二年,十二年的婚姻不能改變對方,才開始時的互相遷就,還是抵不過人的本性,人都想做自己,可是他們的自己,並不合拍。
“我方訴求是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王靈靈的撫養權和監護權。
其中,包括位於c市市中心的一千三百萬房產,名下價值80萬的一輛奧迪q7。”
李文狀告王家公司不發工資之案,則定在下週一。
李文方的律師有條不紊的提出自己的訴求,很快被王莎律師提出異議。
“房產是王莎父母婚後全額出資,贈送給王莎的,這份房產和車都是由王志出資的。”王莎律師也不認輸。
“可贈送的時間為婚後,根據婚姻家庭法解釋第29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產出資的,該出資應當是認定對自己子女的贈予,但父母明確表示贈予雙方的除外,請問對方律師,贈送的時候有特殊約定麼?”
李文的律師背出條例,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名下有價值八十萬元的奧迪車,我方則同意作為兩人共同財產,願意分給李文四十萬人民幣,但是鑑於李文的母親重病在床,需要治療,以他現在的經濟狀況根本無法撫養小孩。”
“我已經找到工作了!我能養活靈靈。”
李文不服的辯解,就在上週,他得到了一份報社編輯的工作。
“以您現在的工資能否供養重病在床母親和王靈靈?據我瞭解,您的母親至少需要八十萬的手術費。”向律師丟擲致命一擊。
李文的臉色唰的難看起來。
“當然能,我方擁有價值一千三百萬共同房產一套,下週還將與王志公司提請賠償十二年勞務費。”李文律師說。
“那只是假設而已,如果那不是共同財產的話,你們就沒有撫養王靈靈的經濟實力了?”王莎律師反問。
“事實會證明那的確是我方的共同財產。”
林巧看著李文的律師和王莎的律師巧舌如簧的辯論,心裡莫名的有些不安。
為什麼王莎和王志看上去那麼淡定?
“我方以銀行卡流水證明收入和經濟條件,工作環境和居住條件等都優於李文。”
“我們這邊可以提供王靈靈願意跟隨父親的生活相關證據。”
眾目睽睽之下,王靈靈來了。
她穿著一套純白色的連衣裙,眼裡寫滿了不安。
她咬著唇望著各佔一方的父母,捏捏手,看向王莎,又看看李文。
她不知道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她搞不懂。
“王靈靈,你願意和你父親生活,還是願意和母親生活?”法官和顏悅色的問。
王靈靈想和李文一起生活,是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事情,李文每天接送王靈靈,在陪伴她的時間上絕對夠多,而且盡心盡力,而王靈靈有些早慧,她甚至隱隱的覺得媽媽和劉叔叔見面是不好的事情,只有她才知道李文有多累,有多辛苦。
這段時間,她和李文和奶奶住在一起,更為深刻的體會到了李文的艱辛和不易,爸爸每天忙的腳不沾地,卻還是抽出時間來接送她,輔導她的功課,照料她的三餐。
爸爸太苦了,她是天底下最愛爸爸的人。
“我願意和……”王靈靈的聲音帶著哭腔說,看看李文,又看看王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