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床邊蹲下,不發出一點聲音,觀察沈兆庭垂在床邊的一隻手。
修長乾淨,手指骨節分明,略顯清瘦的同時,又絕不失力量感。
沈兆庭就是用這雙手抱過她,揉過她的頭。
鬼使神差般的,初宜把自己的掌心貼了上去。
沿著沈兆庭的指縫,她的手慢慢交疊上去,十指相扣。
可能是喝了酒的緣故,沈兆庭的溫度明顯比她高一些。
初宜的心跳失去節奏,頭腦卻又十分清醒,好像抽離出去,置身事外看著這離經叛道的場面。
不會再有更多,就讓我擁有這樣短暫的一秒鐘吧。初宜這樣想著。
情之所至,她把自己的臉也貼了過去。
她的動作很輕,沈兆庭冰涼的腕錶錶盤擦過她灼燒的耳畔,初宜就驚慌地躲開。
她不光是個賊,還是個趁虛而入的賊。
她的心刺痛起來。
「小初?」本該只有一個人清醒的場景,沈兆庭的聲音卻在她頭頂響起,微微沙啞,帶著質疑,「你在做什麼?」
作者有話說:
晚安!!
第四十四章 、小姑娘多好哄
晚十一點半,時間晚了,嘉林景苑的地下車庫,進出的車只有零星幾輛。
靠近電梯口的停車位上,停下一輛賓利添越,司機離開以後,仍遲遲沒有熄火,停留時間將近兩個小時。
駕駛位沒人了,後座的車窗半降,一隻骨節分明的手搭在車窗外。
感應燈熄滅,灰暗的車庫中,只能看到他夾在手中那支香菸,在地下車庫的冷風裡明明滅滅的模糊紅點。
半晌,沈兆庭捏癟空煙盒,合上點菸器,開門下車,拍了拍落在腿上的菸灰。
他沒有抽菸的習慣,吸完這大半盒跟司機要來的煙,喉頭髮幹,滿嘴苦澀。
彎腰的片刻,目光落在左手腕錶上,難免想起初宜抱著這隻手輕輕蹭臉的情景。
當時,他也是剛剛醒來——或許就是在初宜握住他手的瞬間。
沈兆庭不光是個生意人,還是正當年齡的獨身男人,常年在在應酬中浸淫,亂七八糟想給他塞人的如同螞蝗,既多,又難根除。
所以,雖然喝了酒,但他睡得沒那麼沉,或者說,就是因為酒精,反而睡得沒那麼沉。
他早就習慣,始終都保有一分警惕,而初宜的動作,就正正好踩在了這根警惕的紅線上。
小姑娘是立刻就被嚇跑了,沒等他從那張休息室的床上起身,只愣了愣,就奪門而去,彷彿被輕薄的人是她自己。
想到這裡,沈兆庭揉了揉眉心,少有地感覺到難辦。
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就算沈兆庭沒經驗,但比起初宜,他的心智和情感,好歹都是成熟老練的。
單純碰一下手,也許真的沒什麼,可初宜那樣的握法,和她湊上來幾乎是廝磨的動作,叫他怎麼當作沒什麼。
怎麼說,初宜都叫他一聲二叔,他要真當沒什麼,這事兒就該是他混帳了。
可當有什麼……沈兆庭的兩手插袋,目光直直落在上行電梯的樓層變化上,胸中暫時有了大概的說辭。
指紋鎖的音樂,伴隨著他進門的腳步聲,除此之外,整間屋都是靜的。
初宜的房門半開著,餐桌上擱著半杯她怕耽誤沈兆庭所以著急忙慌不肯喝乾淨的牛奶,玄關一個開著口的小包,初宜從裡面找了包紙巾——一切都還停在早上兩人一起出門時的狀態。
沈兆庭的眉頭微皺,這一整晚,第一次拿出靜音中的手機。
除去工作上的電話和資訊,初宜確實給他發了兩條微信,說她去找書晴玩,晚上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