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節(1 / 3)

見明宸還糾結這件事,司延安從塑膠袋裡掏了個東西, 扣在他頭上。

“什麼?”明宸一懵, 下意識伸手摸,同時聽到身邊傳來低低笑聲。手上的觸感毛茸茸的, 他立刻意識到,這是個耳朵髮箍。

“小黑貓別動,拍照片。”司延安舉起手機, 從背面給他拍了一張,明宸臉直接紅透了,舉起手機對著自己看了半天。

還真是個黑貓耳朵,豎著的小三角,他頭髮抓得有點蓬,髮箍的黑色絨面藏在頭髮裡,耳朵跟真的似的。

“傻不傻啊!”明宸抗議:“步行街又不是遊樂園——”

“戴著,”司延安笑道:“很可愛。”

一說可愛明宸就沒話了,他最受不了別人說他可愛,他可以為可愛拋棄原則。

“對了,我給不可愛買了個禮物。”明宸也在袋子裡掏了掏:“貓碗。”

“你不是討厭它麼。”司延安接過來,看了看。

“那也不妨礙它吃飯啊……”明宸說著,把手機調了個靜音。

沒有鏡頭的普通街道,普通的天氣普通的夜晚。

明宸自己都記不清又說了什麼廢話,反正挺沒營養的,就圖個嘴巴開心。

大半條街快逛過去了,他倆同時聽到一聲鬼哭狼嚎,周圍有路人在笑,循聲看過去,好像是路邊有臺點唱機。

有魔力的點唱機,不同的人站到他面前,會造成不同的效果。人群一會兒聚集一會兒散開,像規律升降的潮水。

燈籠很亮,正在鬼哭狼嚎的老哥唱歌一股子肉串味兒,明宸聽了半天才聽出是雪之華,頓時震驚,回頭一看,他和司延安已經算站得很近的了。

“你去唱一個。”司延安說。

“我不知道里面的歌我會不會……而且那個麥有點一般。”

“怕什麼,攝像又不在。”

明宸被這個理由說服了,捂著耳朵等到大哥爽了,因為距離近一個箭步從他手裡奪過話筒。

他還沒動,螢幕上自動開始下一首,標題出現在螢幕上——《pillow talk》。

“……”媽呀,黃歌啊!

聽到前奏,有對歌熟悉的路人提前鼓掌。

明宸偷偷看了一眼司延安,終於沒有退出去,雙手握緊話筒,將呼吸理順,跟著歌詞開口。

曾經有人評價過keepcalm這個團,之所以能紅得經久不衰,和出道前相對較長的練習生時期,以及幾位成員的個人實力都有關係。

作為唱擔的明宸,雖然身板兒小,卻有不輸給專業歌手的演唱實力。

只要音域在他能掌控的範圍,他認真起來,會讓所有人情不自禁地看著他,看著他,直到忘記一切。

很久以前陸芒就在採訪裡說過,明宸是kc成團時第一個確定的成員,因為當時每一個位置都有很多候選,只有他無可替代。

唱跳偶像團體,舞臺固然重要,但唱擔足夠優秀,能把整個隊伍帶到一個新的高度。

而明宸,什麼型別都能唱出靈魂,當時他甚至還沒成年,只能說是天賦了。

現在也不例外。

明宸擔心被人認出來,一開始是打算換假聲唱的。他用“尾巴”的微博小號翻唱到現在,都沒人懷疑過這個假女神,現在肯定也安全。

但這首歌太欲了,欲得他口乾舌燥,開唱前最後一秒,還是換回了本音。

短短三句,路人已經紛紛駐足,就像一顆突然有了引力的石頭,把夜色都吸了過來,空氣變得濃稠。

司延安單手插在兜裡,捏著手機,久久沒拿出來。

本來想錄下來,現在卻覺得沒必要。

因為所有人都在拍。

明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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