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的時候,他們一起抱著兔子去找崔棲潮了。

“這隻兔子我們還給您,閣下。”蘭斯說道。

“這是怎麼了?”

亞倫灰頭土臉地道:“兔子身上有蟲,我抱著它睡覺,蟲子咬得我睡不著。我覺得,兔子還是熟了的比較可愛。”

“這一點我很認同。”崔棲潮說道,“這隻兔子已經送給你們了,不用再還給我,去廚房燒了它吧。”

蘭斯和亞倫面面相覷。

崔棲潮鼓勵道:“去吧。”

倆小孩抓著兔子就往廚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愛是一回事,活野兔還是應該吃了!

廚娘把這隻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蔥燒野兔,當然,她有悄悄參考老爺使用的方法,沒有把兔肉掛到臭。

烹飪時也不是整隻燒了,而是剁開,裡頭還加了不少胡蘿蔔和豆子,煮出來能有一大鍋,蘭斯嚐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極了,金黃色的外皮,咬開裡頭還嫩嫩的,吸滿了湯汁,蔥爆香氣四溢。

要說廚娘在老爺那裡學到最實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為平時吃的肉多是野味,腥羶味重,以前的烹飪方法要掛臭了來讓肉變嫩不說,還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蓋味道。

在老爺指導下,廚娘漸漸領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來只要使用適量的份,就能夠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後的蔥燒野兔,沒有野兔獨有的強烈的腥羶味,肉汁又細嫩有嚼勁,金黃色的肉丁與紫紅色的胡蘿蔔、綠色的蔥段,還非常符合中世紀的菜品審美,顏色鮮豔豐富。

廚娘切兔子時是連著骨頭剁碎的——有賴貿易隊換回來的大量器物,老爺特意讓人給廚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別好用。肉丁上還掛著一些殘骨,竟然也都吸滿了香味,把肉用舌頭剔下來,還能吮一吮骨頭,兔子的骨頭很細,咬碎了都行,有的部位是脆骨,咬起來咯吱咯吱的味道更好了。裡頭的胡蘿蔔和豆子也浸滿了湯汁,軟軟香香的。

廚娘看他倆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羨慕了,因為常年吃硬得要死、還摻了許多雜質的麵包,大人的牙齒基本磨損都比較厲害,沒小孩牙口那麼好。

“你們肯定吃不完,剩下的我給你們收起來,要吃就來廚房拿。”廚娘和藹地道,亞倫是她兒子不必說,蘭斯呢,雖然他父親是討人厭了一點兒,但孩子非常討人喜歡。

蘭斯想了想,對亞倫道:“不如我們把兔肉分給城堡的人吧。”

亞倫正在啃著脆骨,抓了抓後腦勺:“我聽你的呀……”兔肉很香沒錯,但兔子本來就是蘭斯抓來的,老爺會送給他也是因為蘭斯。

“蘭斯,你為什麼要分了?”廚娘養了幾個小孩,哪個不是豬崽一樣,一見著吃的就吸光。

“我們已經吃得差不多了,領主老爺每次也都會把菜分給所有人,嬸嬸,每次大宴會,您做的菜剩下的,都能分到奴隸那兒。”蘭斯說道,“食物都是老爺指定的,但是,老爺種蔬菜的時候,手掂一掂就知道壺裡的水還夠澆幾株。”

廚娘一下子愣住了。

她給老爺做菜做了這麼久,也看過老爺種菜,一絲不差,但她竟然從來沒有想到這一點,難道是因為老爺種菜那一手展露得比較晚。

但不管怎麼說,她覺得自己也太遲鈍了。是啊,老爺手上的掌控能力分明精準到毫釐,但每次盯著她做菜,指定好的菜燒出來總會特別多。

城堡裡的人覺得這是老爺的貴族習性,喜歡鋪張、誇耀,看他舉辦的全糖宴知道了。但是,控制在讓人都能吃飽,盤子裡剩下一點兒,不就好了麼?

再想想這其實很合理,因為平時老爺獎勵也總是用食物,而非其他,就連做了糖,也要全村小孩發一點兒……城堡裡的人平均體重是眼看著增長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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