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林茜老爸是縣城一個領導,他們才不會給面子,早把林茜一起罵了。
孩子的世界是單純的,但又是勢力的,家世好的永遠沒人敢明著欺負。
陳曦卻站了起來,衝著林茜鞠躬小聲道:&ldo;謝謝你幫我說話。我雖然窮,但我真的不髒,謝謝你的維護。&rdo;
&ldo;沒,沒什麼,我也就是實事求是說幾句,不用謝。&rdo;別說旁人,就連林茜都被驚了一下。
林茜從小性子風風火火,見到不公平的事情就喜歡仗義執言,但真沒指望陳曦有一天能對自己說謝謝,畢竟這位同學三年來說過的話不超過十句。哪怕老師點名回答問題,都是一副受驚小兔子模樣,聲更是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陳曦衝著她笑了笑,然後坐了回去,認認真真預習課本。
林茜覺得自己眼花了一下,竟然覺得陳曦還挺漂亮的。
在她眼裡,陳曦同學一張臉下巴尖尖、面板蒼白,長得應該是不醜,但因為厚重的頭簾遮住眼睛,而且好像幹什麼都一副瑟縮模樣,所以整體看上去就很不起眼。
但剛剛陳曦的眼睛笑了,讓林茜的眼睛也跟著亮了一下。
陳曦不管外人態度,趁著低頭學習的功夫接收完劇情,當時氣得胃疼,差點就吐了出來。好在她已經適應了各中任務,強撐著繼續聽老師講課。
原主是個初三學生,以前就經常因為窮以及家庭原因等等,被同學們排斥。可這一次的議論不同,因為他們真的抓住了她家的把柄。
這事說來話長,簡短來說就是原主的爸爸是個地痞無賴,當年在特殊環境下把她媽媽給強/奸了,然後兩人就結婚了!
陳曦覺得,兩人結婚雖然有年代原因,但更多和原主外公外婆家重男輕女有關係,因為他們覺得強/奸犯已經玷汙了女兒,導致女兒賣不出好價錢。
於是原主外公帶著兩個兒子堵了強/奸犯,逼著他給了兩百塊錢彩禮,之後便嫁了女兒,也不管女兒死活。
原主媽媽王婚後生活可想而至,陳貴吃喝嫖賭樣樣精通,還特別喜歡打老婆。
後來改革開放了,別人越來越富裕,陳家卻越來越窮,陳貴偏偏又喜歡吹牛打屁冒充有錢人。為了賺錢,他便做起了拉皮條的生意,而賣的就是老婆的身體。
原主媽媽從小就被家裡教訓事事要聽男人的,結婚後更是被陳貴各中洗腦,好似如果離婚了,女人會生不如死。
所以哪怕被打,哪怕被強迫賣,原主媽媽也不敢反抗。只是她不敢反抗男人,卻敢把氣撒在原主這個女兒身上。
原主從小就被父母雙重打,還要承擔各中家務,簡直就是家裡的小奴才。
可以原主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能活到這麼大就是奇蹟,更別提其他。
而今天,更是原主生活的一大轉折點。因為她媽媽王寧前幾天伺候過的一個客戶正是原主同學孫豪的爸爸。
孫豪爸爸能幹出□□的事情,可見也不是什麼好人。在和酒肉朋友吹牛的時候提及了這一次經歷,順便說那家子還有一個黃花大閨女,據說很快也要開始賣肉。
而孫豪爸爸描述細節的時候,孫豪正躲在一旁聽著,然後越聽越覺得像是同學陳曦家裡。然後這幾天孫豪又各中求證一番,終於確定了就是陳曦。
以前就有人傳過原主爸媽的事情,但那都是捕風捉影,但今天孫豪卻把各中細節說了,徹底滿足了某些同學的好奇心,這才有了那一番指指點點。
但原主其實已經習慣了,因為被人罵也不是今天才有的,甚至再難聽的她都聽過。
原主忍到放學,卻遇見了堵在路上的孫豪,從此人生更加暗淡無光,甚至不得不跳樓自殺。
陳曦覺得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