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排座椅上躺著一個男子,渾身都是鮮血和玻璃碎片,衣物已經不能遮體了,人好象已經沒了聲息。我上前在他脖頸處探了一下,頸動還是有的,看樣子只是受到巨大的撞擊後,整個人昏迷不醒,我仔細檢查了一下他的頭部,沒有明顯的出血處,只要腦袋瓜沒事,情況可能就不是那麼嚴重。當我撥起他的左手的時候,他睜開了眼睛併發出了痛苦的呻吟。我摸捏了一下,估計他的左手臂骨已經斷成幾截,將他身子放正,走出車門在路邊的一棵小樹上折了根枝,在汽車破口鋒利處割去繁枝,復又回到車上,陳棟在車子裡找來幾段塑膠繩遞給我。這小子這個時候好象才不懵了,這些在部隊的時候可是學習過的,怎麼想不到應用呢。我熟練地將那傷者骨折的手固定好,再檢查時發現他的下肢也有很大的問題,整個左腿好象已經不是他的了。
這時急救車才趕來,我指揮著醫護人員搬動的時候注意他的左手臂和左腿,上擔架後,才發現他的左腿已經掛下來了。命大概是能保住了,這左腿就是能接的話,恐怕也要跛了。還有兩個一直蹲在地上的人看樣子不是很嚴重,巨大的撞擊使他們兩個有些暈乎乎的,看他們都在那兒乾嘔。我還是讓他們一起上車,去檢查一下。
陳棟似乎想要跟醫護人員論什麼理,但被我狠狠地白了一眼,他只得看著擔架上的傷員,嚎啕大哭起來。人是他帶來的,出了這檔子事,心裡總想到沒辦法交待。我拍拍他的肩,安慰了他幾句,告訴他人沒事。
現場我沒看到肇事車輛,便轉移他的注意力,問他有沒有看清牌照和車型,車上是什麼人有沒有看清。
陳棟說是輛白色的麵包車,號碼也記下來了,開車的是個年輕人,估計也受了傷,情況已經報給交通警了,他們正在設卡攔截。
在這種慘烈的情況下,能夠第一時間記住這些,也不容易了,畢竟陳棟也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某些方面比正常人還是要強上許多。看到他臉上被玻璃刮傷的地方不時地也有血流出,我從口袋裡掏出五千元,塞到他手上,讓他陪著去醫院,到了醫院告訴我一聲,我在現場再瞭解一下最新情況。如果錢不夠的話再打我電話,或者打楊龍的電話,讓他從李總那兒先取。這件事歸根結底還是與李總有關的,他要是知道了一定不會置之不理,必要的時候,他還是要動用一些關係的。
我呆在現場,仔細觀察著已經面目全非的車輛,整個車子被攔腰一撞,車身幾成了u型,那小子也是命大,可能在一撞的剎那間,人有所反應後條件反射般地進行閃躲,才避開致命性的撞擊。按事故現場的推測,只有故意撞擊才會形成這樣的衝擊力。如果是自然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也會條件反射般地作出反應,往左或右打方向盤,不致於形成現在這樣一種正撞。
這樣推測的話我的第一反應是正確的,這是一起人為的車禍!但是目的是什麼呢?我嗎?李總嗎?顯然都不是!
看來李總來廣州的事情,對方已經知道,而且連我們的行蹤他都掌握著,但是陳棟他們怎麼會落入他們眼裡的呢。如果假設是王棟樑派人下的手,那麼就說明我休息在家的這段時間裡,他可沒閒著,把我翻了個底朝天,連陳棟他們的行蹤都能知道的一清二楚,那麼李總的更加暴露在他們眼皮底下了。
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僅僅是給我一個下馬威嗎?
我幾乎是直覺般地感覺到現場有雙眼睛一直盯著我在看!不會是有人放火後,還在現場觀賞吧。不會真有這種事情吧!可我對自己的直覺從不懷疑!
我裝作沒有察覺的樣子,在車子四周轉了轉,然後走到現場一個交通警的身邊,向他問詢車輛偵查情況。這個時間內,我已經鎖定人群之中一直在打量我的人,並將這個人打量了一番。這是個四十歲左右的男子,身上穿著一件紅色茄克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