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
因為事情發生在去年, 所謂身上的抓痕咬痕, 也不可能被當成證據。
當陳伯宗詢問趙氏是否還有其他證據,陳繼宗眼底掠過一絲得意,這種事,除非被人抓個現場,怎麼可能留下痕跡?
趙氏哭著拿出一個包袱,裡面是摔斷的兩塊兒玉佩:“這是他第一次尋到我家,我反抗時他落下來的!”
陳繼宗冷笑:“這玉佩我早丟了,原來是被你拾得,黑心貪下。”
趙氏:“你後腰有一片銅錢大小的灰色胎記!”
陳繼宗:“我小時候常在河中洗澡,被你丈夫看見了,現在拿來汙衊我。”
趙氏氣得渾身哆嗦!
陳廷實看看兒子,再看看趙氏,放在膝蓋上的手也不停在抖。他不願意相信兒子做了那等禽獸不如傷天害理之事,可趙氏的眼淚與憤怒,實在也不像是裝出來的。
就在陳繼宗咬定趙氏汙衊的時候,趙氏看眼丈夫,忽然低下頭,眼淚無聲滾落,聲音悲慼而絕望:“閣老,陳繼宗身邊有個叫劉勝的小廝,他第一次在溪邊欺我時,劉勝是他的幫兇。”
她的丈夫猛地抬起頭,目眥欲裂地朝陳繼宗撲去!
陳繼宗正要還手,陳廷鑑猛地一拍桌子!
陳繼宗受驚,臉上被趙氏的丈夫一拳擊中,這時,陳伯宗趕了過來,將趙氏的丈夫拉到一旁,朝外道:“速帶劉勝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