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約稿,確實有可能不知道這事。”
陳編輯離崗後,沈真便由王彥負責了。但因為沈真實在是太省心了,王彥只要循著陳編輯的舊例每月接收沈真的稿子,然後按時給沈真寄樣刊和稿費就可以了。因為一直沒有出過意外,王彥就沒有去翻當初的合同。再加上他看到沈真的字、畫後,先入為主覺得沈真是大人,這印象就沒有轉變過。
事實上,王彥是個非常有經驗的編輯,他的感覺並沒有出錯。沈真年幼的皮囊中確實裝著一個思想成熟的大人。王彥雖然看似弄錯了沈真的年齡,但嚴格說起來,他其實並沒有弄錯過,他對得不能再對了。年齡三四十歲?有一點對。擁有一個孩子,《遇妖》是送給孩子的禮物?這個百分百對啊!
《遇妖》可不就是沈真畫給沈靈的麼?雖然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賺錢。
“你應該提醒一下我的……”王彥嘆著氣說。
小編輯有些委屈:“我以為您早就知道了。”
《遇妖》的作者是個孩子,這在去年的編輯室中是個大新聞,所有人都以為王彥已經知道了,偏偏接連出了半年差的王彥根本就沒聽說過這個。更不巧的是,這時候的出版社員工入的是國家幹部編制,去年出版社中換了新領導,新領導是由軍官轉業的。他的思想中還保留著部隊裡的那一套。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嚴禁編輯們在上班時聊八卦閒話。陰差陽錯之下,王彥就一直沒弄清楚沈真的年齡。
王彥覺得好心塞。
回到包廂,王彥和沈真聊完正事,就說起了閒話,問:“你們想在京城待多久?”
沈真直言道:“應該會待到開學。我們在昌平那邊租了個半月短期房,要到開學才會回z省。”
“就你們兩個人一起住嗎?這太不安全了。”王彥關心地說。
沈真不以為意地笑了笑,說:“我一直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多的。而且,我覺得一個擁有安全防範意識的孩子其實比一個不具備任何安全防範意識的大人要安全些。我們會照顧好自己的。”
王彥哪能真的放心啊?他想了想,說:“我弟弟和我住在同一個小區裡,他家裡還有空房間,不如你們先住到他家裡去吧,怎麼樣?”王彥身為長子要贍養父母,因此家裡已經住得很滿了,沒法再安下兩個人去。但是王彥弟弟家裡還有一個書房,書房裡鋪張行軍床,勉強還能住下去兩個孩子。
沈真趕緊搖頭說:“不不,那樣太麻煩了。我和弟弟真的能照顧自己。”他一點都不想住到別人家裡去,那樣很容易給別人造成麻煩。而且,沈真和王彥一家不熟,如果真去住了,大家都不自在。
王彥很堅持,但沈真同樣很堅持。
最後,還是王彥先放棄,說:“那你們現在住哪裡?我跟著你們去那裡看看。”
這倒是沒有問題。離開茶樓後,沈真就把王彥帶到了他們的租房。
王彥仔細看了一下四周的環境,見周圍的環境還算不錯,這才放下一點心來了。
回家的路上,王彥回想著這跌宕起伏的一天,心中感慨萬千。不過,他倒是成功把小侄女塞給他的咪咪蝦條給送出去了,這也能算得上是個好訊息吧?哎,他要讓小侄女獎勵他一個愛的麼麼噠。
作者有話要說: 文中的合同問題……我特意請教了一位北京出版社的退休老員工(然而她雖年輕時是在編輯部工作,後來就轉去財務部了),問她,當年作者投長期連載稿時需要籤合同嗎?她說(語氣遲疑),應該不用吧。我很震驚地問,那萬一作者拖稿子不給怎麼辦?她一臉認真地說,所以需要編輯催稿啊!催稿是一門學問。
……文中的合同問題,我也不知道這麼寫對不對,求不要考據。憐愛一下我自己。_(:3」∠)_
沈真來京城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