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好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你想想,以前的女孩子不就是嫁人生孩子嗎?我出生在一個最好的年代裡,我可以像哥哥們一樣去讀書,將來還會憑自己的能力找到一份好工作,我能自己養活自己,遲早還能成為父母的依靠。”
“嗯,我也會的,我將來要把我奶接出來,一起到京市生活!”毓秀很快就恢復了信心,片刻後她又有了主意,“我想起來了,我朋友哥哥的同學曾經跟我說過,說好像有一份書店的工作……嗯,我回頭問問他。”
張楊一聽就知道毓秀說的是誰,可正因為她知道,她才更覺得郝新明太慘了。
郝新明啊,好慘一男的啊,這都多久了,他在毓秀眼裡還是沒有姓名。
不過,郝新明是不會辜負毓秀的期望。在得知毓秀沒錢時,他二話不說就想掏錢,可惜毓秀不接受。沒關係,退一步就好了,或者更確切的說是換一個方式。
沒兩天,毓秀就找到了兼職。
在一家個人書店裡打工。
老闆告訴她,只要她在上班期間不離開書店就可以了,想看書也成,時不時的轉一圈,看有人把書放亂了,就擺回去。
毓秀很喜歡這份工作,因為她可以看到好多新書。
工作時間是早八點到中午十二點,下午的一點到五點,典型的八小時工作制度。中午還是工作餐,相當得豐盛,有葷有素有高湯,偶爾想改改口味吃個湯麵餛飩啥的也可以。因為書店就在一條繁華的商業街上,旁邊就有不少飯店館子,書店經理會在大概十一點半詢問想吃點啥,然後他會去買來,偶爾就直接去旁邊館子吃,方便得很。
而毓秀的工作內容就像招聘她時的老闆說的那樣,非常的簡單且輕鬆。主要吧,這年頭會進書店的人還是以學生為主的,已經工作的人也會來,但基本上就是老師等一些文化人。他們都不會刻意將書弄亂,很多人就算取了書發現不是自己要的,也會主動放好。一天下來,很少有需要毓秀整理的時候。
剛開始工作的第一天,毓秀還是很認真的,然後她就發現其實不必那麼認真,因為工作量太少了,而且書店裡也不止她一個打工的,別人看到了也會將弄亂的書籍擺好。
之後,有了經驗的毓秀就開始認認真真的看起了書來。
兩個休息日都在書店裡打工,及時到了下班時,毓秀還戀戀不捨起來。這時,老闆過來給她發了工資,特地強調她是兼職的,所以每個週末都會給她結算錢。不單如此,老闆還特地送給了她一身工作服,連帶鞋子帽子。
毓秀高興壞了。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她是因為聽了李桂芳的話,才忍住了沒買新衣服,不代表她就不喜歡新衣服。而且,毓秀的審美是沒有問題的,她當然知道自己原先的舊衣服比不上同學們,只是她不是那麼在意,也不會為了不得不穿舊衣服而心情不好。
然而,有新衣服穿誰又會不高興呢?
工作服是一整套的,白襯衫加牛仔褲,還有一件很輕薄的小外套。工作鞋是時下最流行的回力鞋,還有一頂遮陽帽。
毓秀回到宿舍裡就將衣服展開了,大小正合適,款式也很好,連鞋碼都是對的。她頭一次那麼高興的去洗衣服,其實也不是洗,就是簡單的漂洗一下。因為如今天氣已經很熱了,她晚上洗的,第二天一早就徹底乾透了。
當下,她也顧不得這是工作服,打算直接穿著上課去。
同宿舍的人很驚訝,尤其是張楊,她記得前頭毓秀才跟她說過,自己已經沒錢了。她還幫著出主意,讓想法子去打工掙錢。可以肯定的是,毓秀家裡絕對沒寄錢過來,而且週末兩天她也跑出去了。
沒有集體活動卻沒待在學校裡,對於毓秀來說,這本身就是很違和的一件事兒。
張楊好奇